小说下载尽在http://www.bookben.com - 手机访问 m.bookben.com--- 书本网整理 作品仅供读者预览,请在下载24小时内删除,不得用作商业用途;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 书名:雪姝红颜 作者:汀菲 文案 前世,她是宁古塔山林守护神,为罪臣之女行刺雍正,却几近成为帝王禁脔; 今生,雍正反穿成金主,而她则是家境清贫的女大学生。 “生生世世,你也只能属于朕!”雍正复生的罗昀祯,对宁清如此“宣言”。 神女转世,又岂能甘为金丝雀! 古耽——青衫青楼公子情 内容标签: 前世今生 爱情战争 古穿今 搜索关键字:主角:宁清,罗昀祯 ┃ 配角:吕思椋,郭君翊,秦梧,雪涧,昆刹 ┃ 其它: ================== ☆、楔子   琴声悠扬,虎啸震天——戴木枷的罪人、持刀的清兵,纷纷倒地。   风雪山林中,一名身形矮小的少女,不过十四五岁,红衣破烂,站在白雪中。仰头,望着来自山林深处的白虎。   白虎背上,坐着一名十六七少女,抱一把古琴,黑发垂腰,雪白赤足,一袭白衣,如冰似绡,洁净得不染一尘,宛若神仙中人。   琴声止,虎噤声。四下里一片沉寂,红衣少女与白衣少女望着彼此,仿佛时间已然停滞。   “你是谁?”少顷,红衣少女终于开口,问。   没有回答。虎背上的白衣少女,只是沉静地望着对方,一双黑眸,如最幽深的潭水。   她为她走出幽居数百年的宁古塔山林,只身潜入紫禁城,行刺皇帝。   山林守护神终究不敌天子气象——她成为帝王禁脔。   被禁锢于火玉笼中,被发跣足,白衣胜雪。   明黄色的天子服刺痛她的眼,他在笼外道:“你宁愿成为阶下囚也不肯当朕的爱妃。生生世世,你也只能属于朕!”   她突然大口大口地怄血,痛苦地蜷成一团。   火玉笼被打开。她终于被抬出火玉笼,在他脚下。她脸颊有被火玉笼烤出来的红晕,比起平日里的寒素,多了几分娇艳。她仰头看他,神情凄婉,向他伸出一只手。   他抓住了她的一只手。   她紧握着他湿热的手掌,支撑着一下子站起,扑进了他的怀抱里。   他在她耳边道:“只要你愿意,朕会让你享尽宫中无人能及的恩宠。”   她搂住了他的脖子……   “皇上……”血滴子惊呼声中,快如疾电般出手,忌惮她的身份,没有用惯熟的暗器,持刃飞击。   她却动作更快——一根琴弦转眼圈住了雍正的脖颈。   她用了毕生修为,最后一击!   整挂的御制朝珠飞散开来,上百枚东珠以及红绿蓝宝石,叮叮当当落了满地。   被囚于紫禁城的宁古塔神女,后背中血滴子的利刃,倒在了雍正的尸首旁。   眼前血光,她却只想到那个红衣少女——宁古塔数年相伴,她却抛下她这个宁古塔山林守护神,为报大仇只身闯紫禁城,最终惨死!   她终于为她报了大仇!   吕四娘已死,宁古塔山林守护神,也就是神女青凝,从此在世间再无牵挂。   她合上了眼。    ☆、雍正复生      她在茫茫黑雾中,看到若隐若现的红衣少女身形——梳着双丫髻,一身华丽的大红衣裙,腕间有金玉手镯叮当作响,却根本看不清面目。   她伸出一只手,却根本接近不了半分。   “你是谁?”她开口问。   少女却冲她摇头,摇头道:“你忘了,全忘了!可是别人却不会忘记你……他已然复生,很快会来找你,很快!”   她在雾中奔跑,奔向对方远去的身影,可是——却距离越来越远。   “你到底是谁?”她踉跄倒地,在地上抬起头,冲对方远去的身影焦急地呼喊。   “帝王复生,波澜再起;血海深仇,永世不忘。”红衣少女念出这段话,已然远去,冲她摇头叹道,“你忘记了一切,别人却无法忘记你。他会来找你,我也会来找你,所有人都会来找你。所有人都会记起你,今世的名字——宁清!”   红色身影已然消失在黑暗中。   她从地上爬起,仍然向前奔跑着追寻,突然——脚下一空,向无边的黑暗坠落下去。   仿佛万丈深渊,有无数看不到的黑魂,冲她嘿嘿直笑。无边的黑暗中,依稀一个穿黄袍的古装男子身影,转身,向她伸开双臂,道:“生生世世,你也只能属于朕!”   瞬间大量往事涌入脑海中,成无数碎片。头痛欲裂,她不由得大叫出声。   宁清一下子从梦中惊醒,在黑暗的自习室。   真是个奇怪的梦!   她顾不上想梦境之诡异,回头看窗外夜幕深沉,竟然不知道自己何时睡着,再醒来时,已经是深夜,偌大自习室,只剩下她一人。   窗外闷雷滚滚。   灯光已熄。黑暗中,大四女生宁清,匆匆收拾了书包就往外走,走得匆忙,不提妨踢倒一个凳子,砰然大响。   “里面……还有人吗?”门外一个女生的声音。   门吱呀一声被推开。   黑暗中,红衣身影。   自习室的门被打开,门外手机亮,照亮了宁清苍白的面容。   昏暗中,影影绰绰,宁清看到光线中的半张俏脸。   她很快认出红衣女生是全校闻名的校花——吕思椋,身段玲珑,眉目如画,爱穿红衣,却是体育系,尤其擅长剑术。   两人原本并不相识,吕思椋却熟人似的对她伸出一只手,道:“你好,宁清,我知道你——历史系的系花!”   全校公认的校花,只有一个;各院系院花系花,倒有好几位。   校花大名,人人皆知;几位系花的美名,却是校花本人皆知晓的。   面前的历史系系花,眉目清冽,比起她这个校花,少了几分美艳,多了几分书卷气。爱穿一身白衣,都是廉价的杂牌衣裳,但永远干净得一尘不染,且其人性格孤僻,多数情况下在校园里独来独往,仿佛远离尘嚣的世外人。   两人最大的差别:校花是富二代,在校内外时常一掷千金;系花却家境清贫,平日里勤工俭学且年年得最高奖学金。   宁清握住她的手,点头道:“你好,吕思椋,我当然知道你——本校校花,无人不知的大美女!”   窗外,响起了闷雷。   校花一把拉起系花的手:“快走,很快就要下雨了。”   两个美丽的女孩子手拉手跑出教学楼,大雨倾盆而至。   晚间十一点十分,女生宿舍楼大门已然紧闭。   她和她,于大雨中并肩而立,对视一眼。   宁清:“我在自习室不知怎么就睡过去了。一觉醒来,没想到这么晚——都进不了宿舍楼了。”   吕思椋:“真巧,我也是莫名其妙在另一个自习室睡过去,一觉醒来赶紧往外走,结果遇到你。”   二人异口同声:“缘份啊——”   两个女孩子在雨中全笑了。   吕思椋:“我在校外有房子,跟我走!”   毕竟是体育系的,在雨中很快跑出老远。   宁清有些跟不上,喘气道:“你在校外租着房子啊。”   吕思椋停下脚步,回头等她,待她跑近了,才道:“不是,是买的房子。”   宁清脚步一滞,很快想起这位大名鼎鼎的校花,当初是坐着一辆卡宴来校报道,豪车美女,进校第一天就轰动了全校。   宁清其实是和她同一天报道的,只不过她是独自一人背着行李灰头土脸地从公交车挤下。校门口大批人在围观豪车美女,竟有几十个师兄抢着帮白富美拎行李以至于差点打起来;而明显寒酸相的白穷美,肩扛手提,像个不起眼的灰姑娘,只有挤不进围观人群的一矮一胖两个师兄瞅着她的脸远远跑过来献殷勤。   同一天来校报道,几乎同时出现在校门口,她和她都没有看到对方——一个在人群内,一个在人群外。   宁清很快听闻了富二代兼大美女吕思椋的“美名”;吕思椋却是很久之后在几位系花院花中的名字中,得知了本校还有一位“宁清”。   念及往事,宁清在大雨中稍一怔。吕思椋再一次拉起她的手,道:“唉,你们文科生在大雨中也是这么斯斯文文的。还不快跑啊,在雨中淋久了,小心生病!”   吕思椋是接到高考通知书不久,就由大公司老总的父亲,作主在大学校门口附近的高档小区中,买了一套全款房——省去了住集体宿舍的“苦”。   来房中作客的同学朋友不少,但被她领回来在房中“过夜”的,却是破天荒头一遭。   校花系花,早已彼此知道对方。真正相识,却从今晚开始。   吕思椋内心也有点奇怪怎么今晚这么轻易带一个刚刚认识的人——哪怕也是女孩子,到家中过夜。   而且她还分外客气,先请客人去洗澡换衣,换上她衣橱中的一件真丝睡裙和崭新的内裤,她自己才进浴室洗浴。   两个女孩子坐在皮质沙发上,茶几前,身上散发着同样的沐浴液的香气,喝着两碗由主人亲手熬好的姜汤。   她注意到宁清低头看着茶几下铺的雪白羊绒地毯,把一碗姜汤小心翼翼端起,坐到沙发角落里,对着木质地板喝汤。   吕思椋笑了:“你没必要这么小心谨慎。这里的一切,都有专人来定时打理。”   宁清垂下眼皮:“我是觉得那地毯一定很贵,弄脏了总是不好。”   吕思椋想到了关于同级历史系系花勤工俭学的传闻,以及看她平日里装扮……是个穷人家的孩子呢。   也许正是因为这份清贫,让她身上多了一种楚楚可怜的韵致。   吕思椋看着她的侧影有些发呆。   宁清抬起眼皮,与她四目相对。   吕思椋竟然脸一红,当下扭过脸,轻咳一声,道:“时候不早了,你……先睡吧。”   她匆匆喝汤,并不在意脚下雪白的羊绒毯被几滴姜汤污湿。和宁清一先一后到两间卧室。   雷电轰鸣,大雨愈盛。   宁清独自躺在黑暗中,听着窗外一阵又一阵炸起了响雷,久久不能入睡。   似乎从来没有哪个雷雨夜,像今晚这般“气势汹汹”。   卧室门砰一下被打开,一身红缎睡裙的吕思椋闯入,不由分说钻进了她的被窝,搂住了她的脖子。   “今晚的雷,好可怕!”吕思椋紧紧抱着对方湿热的身子,在她耳边道,“还好,今晚有宁清,能陪着我!”   她在她怀里瑟瑟发抖。   宁清一迟疑,还是伸臂搂住了她,在她耳边道:“别怕,有我在,世间再无事可让你畏惧!”   黑暗中,两人都有些失神。   这句话,似乎很久很久以前,就已经说过。   而两人初识,却是今晚。   两个人,都不再多说什么。   前所未有的雷雨夜,她和她,只有抱紧对方。   “生生世世,你也只能属于朕!”   他一下子睁开眼睛,从床上坐起。   房门外,响起了一阵警铃声。   房门内,穿着明黄色绸缎睡衣裤的年轻人,独自坐在黑暗中,怔怔地发呆。   窗外,雷声轰呜,大雨倾盆。   孤伶伶的年轻人,以手抱头,一时间只觉得头痛欲裂。   他是雍正,清朝大帝,固然政绩上颇多建树,也发动了响当当的文字狱。   所谓文字狱,自然是铁腕手段,巩固皇朝统治。其中一个吕留良,案发时人已老死,亦被开棺戳尸,诛连九族,诸孙包括诸女眷发配宁古塔给披甲人为奴。   折子上几笔红勾,几个家族命运的彻底改写。   他是雍正帝,日理万机,哪里会在意这些罪臣家眷的生死?   他只是没想到吕留良的一个孙女,竟然从宁古塔逃出,潜入宫中谋刺皇帝!   后来查出吕家孙女潜入宫中,和果郡王有关。   他处死了女刺客,问责了果郡王。没曾想女刺客之死,引来一位白衣飘飘的神女闯宫行刺。   神女的出现,让六宫粉黛无颜色。   他很快得知她竟然是宁古塔山林守护神。他将数百年间幽居于冬雪寒地间的神女软禁在炙热的火玉笼中,许诺富贵许诺恩宠……她却始终不低头,看上去几乎要重病死在火玉笼中——终于出笼,出现在他面前,用一根暗藏的琴弦,勒紧了他的脖子。   她竟然就这样让他身首分离!   雍正抬头,手触及脖颈,无任何异样。   门外多人脚步声。   房门被打开。   突然光亮大现。   雍正以手遮眼,一时间并不能适应如此刺眼的光线。   他很快发现光亮来处,不是什么烛火,却是头顶上一个光亮大圆球——仿佛最亮的夜明珠,但比宫中最大的夜明珠也大了许多。   “醒……醒了!”   门外一群人,男女老少,全都目瞪口呆看着他。   “此为何处?”雍正眯着眼睛问众人,不怒自威。   眼前这群人,却是衣着奇特,发型也奇怪——竟然没有一个男子拖着辫子,亦无一名女子发上有钗环。   “终于醒了,”一名六旬老人上前,带着哭腔道,“老天保佑,阿祯少爷,你可是车祸后昏迷了整整三年!到如今,终于醒来!”   “车祸?何等车,何等祸?”雍正再次询问,却低头,看着自己的手。   手指修长、白皙,这不是他那双自小挽弓磨出老茧且骨节分明的手!   众人面面相觑——连“车祸”都不懂,难不成,阿祯少爷,做了三年植物人,如今醒来,脑子亦有损伤?   众人谁也不敢出声。却见“阿祯少爷”呆呆地看着自己的一双手,突然道:“镜子,拿镜子来!”   为首的管家,诧异后还是指着前方一小门,道:“卫生间……就在那边。”   雍正能听得出镜子就在那扇小门后,没有多问“卫生间”为何物,翻身下床,径直走入卫生间。   一人多高的镜面,清晰照出他全身。   镜中容颜,颇为俊朗,看上去也不过二十来岁。   雍正呆呆看着镜面,伸手摸脸——镜中同步影像。   他仍然不能弄明白究竟是怎么回事。   但他至少能知道——被宁古塔神女行刺成功后,他到了另一处人间,成了另一个人!   而她,如今的她,又在何处? 作者有话要说:  咳,这个文其实……主要线索还是BG啦! ☆、当今世道   雍正,从一个因车祸而成“植物人”的年轻人身上醒来,在众人诧异的目光中,突然翻身下床,赤足往门外走。   老人拦在身前,冲他笑道:   “阿祯少爷,您睡了三年才醒转,随意走动总是不好。她们都是这三年来一直在照顾您的高级护士……”   雍正看他一眼。   老人,即此处管家,不禁打个寒战,后退几步——亦把后半截话硬生生吞了回去。   车祸前的阿祯少爷,高智商高学历,为人却又平易近人,从不会摆什么架子。   车祸三年后,他终于醒转,却是“不怒自威”,只看人一眼,足以让人心生畏惧,不敢造次!   管家程叔内心嘀咕:“还真有些邪门!”   见少主人大踏步走出卧房门,当下做个手势——示意佣人护士们留在原地,也赶紧跟了过去。   穿过长长的走廊,上楼梯,再拐两次,到达一房门前。   他在全新的环境中醒来,却能感受到——皇家之物的气息。   就在面前这堵门后!   他没有看到什么“锁”,推了推房门,却纹丝不动。   他听到身后轻微脚步声,头也不回道:“开门!”   程叔一呆,复又笑道:“这间房内都是罗总的毕生收藏。罗总一生爱好古董,心血精华都在其中。阿祯少爷,你还不知道,罗总……您的父亲是在两年前去世了。”   “打开这扇门!”   兀自不回头,但声音已然阴冷。   他丝毫不在意他父亲的去世,他只在意这扇门后——价值连城的古董。   程叔暗中腹诽,只有上前,在密码锁上按上一串数字。然后退后,道:“阿祯少爷,该你按指纹了。”   雍正终于回头看他,问:“指纹?”   程叔一呆,却也并不想跟一位“做了三年植物人又刚醒转”的少爷过多解释,只有举起自己的右手食指,隔空比划,笑道:“阿祯少爷,把你这根手指,按在这里!”   门缓缓打开。   霉灰气味扑面而来。   雍正在门外站了一小会儿,才步入其中。反手掩上门。   门内,只余他一人!   没有烛火,只有几枚夜明珠,微弱的光芒。   夜明珠,玉器,铜兽……诸般物事,都是宫中随处可见的。此时却被珍而重之搁在玻璃匣内的红缎上。   多个大小不一的柱子,多个大小不一的玻璃匣。不过古人尚且不知此玻璃是现代科技的防弹玻璃,以及盛放玻璃匣的柱子都装有报警器——一旦哪个玻璃匣破裂,尖锐的警笛会响彻整个豪宅,甚至于直通公安局。   雍正看到了他的朝珠——前世遇刺,她手中的琴弦割断他的脖颈,也割裂的整挂朝珠。   如今,这整挂朝珠却是好端端在眼前,玻璃匣内。   他低头,看到朝珠玻璃匣旁,矮一些的柱子上玻璃匣内,是“血滴子”!   “血滴子”竟然和帝王朝珠并列而放!   不过此物主人,倒是他最忠心的臣子之一。   雍正以手抚在血滴子玻璃匣上。   突然红光大现。   忠臣的声音:“臣将现身,求皇上退后,以免冲撞了圣驾!”   雍正退后。   玻璃匣粉碎,一缕黑魂从匣内血滴子中飞出,瞬间幻化成黑衣男子的身形,跪拜在帝王脚下,喜极而泣道:“皇上,臣等了二百八十二年,终于等到了皇上的复生!”   豪宅内警铃大作!   密室中,君臣二人,都不理会门外异样声响。臣子固然是俯首饮泣,复生的帝王亦仰头道:“二百八十多年,近三百年。竟然都过了这么多年!”   血滴子昆刹,自前世雍正被刺,重伤了神女,却也被神女之力反击,当场死亡。   然而一缕黑魂,却暗藏在了随身暗器——血滴子中。   此后近三百年,此血滴子多番辗转,从被挖出的陪葬品到曾流落多处的“古董”,最终被古董商兼富贾老罗总私人收藏。   昆刹的一缕黑魂,始终暗藏其中。直到“皇上复生”,他也终于醒转,幻化成前世的形貌,誓死成为今生帝王的忠仆。   皇上竟然还是念念不忘:“如今的她,在何处?”   他很快知道皇上仍然惦记着那位“神女”。   而对皇上效忠,就是血滴子昆刹前世今生最大的使命!   昆刹很快集合魔力,在皇上面前幻化出“宁古塔山神今世今时的影像”。   黑暗中,她一身白缎裙,盖一幅青色缎被,露一弯雪白的肩膀,长发拖于枕畔,和红衣女孩依偎在一处。   她竟然仍然和她在一起。   前世的宁古塔山神,和吕留良的孙女吕四娘;   今生转世的她,和吕四娘转世后的红衣女孩。   影像很快消失。   雍正突然笑了,笑容却是苦涩的。   约二十分钟后,罗宅豪华客厅,管家程叔向多位警察解释“沉睡三年的阿祯少爷突然醒来,却无意中触动了警铃,真是给诸位添了麻烦!”   传说中“车祸后变成植物人”的豪宅主人罗昀祯,亦现身。一身明黄色真丝睡衣裤,趿一双明黄色锦缎拖鞋,想是三年来没怎么见日光,脸色异常苍白,看一眼众警员,只道一句:“无事,暂且退下。”   警察们对视几眼。   程叔赶紧站起,将一群警察请进了隔壁小厅,才低声赔笑道:“我们这位阿祯少爷,植物人三年,今晚才刚刚醒转。所以……诸位帮忙担待担待!”   警察们果然不计较了。只有一人略同情道:“人都成了这样,可得请位专家大夫好好检查一番!”   警察们很快坐着警察离开了。   程叔回到少主人面前,赔笑道:“刚才几位还是从市公安局赶来的警察,甚至包括老资历的警队领导。即使罗总在世,见了诸位警察,还是分外礼待的。”   “少主人”微一皱眉:“警察?何人?何物?”   程叔嘴巴微张。   从古代穿越到现代的雍正,也就是如今的罗昀祯,看一眼他的神色,神色有些疲惫,摆手道:“也罢,不曾想再醒来时,已经过了许许多多年。这许多年,虽不至于沧海变桑田,想来也一定变故极多,恍若另一处人间。朕……有些累,得慢慢了解此处人间,可有相关文书?”   “文书?阿祯少爷是说报纸杂志吧。毕竟过了三年,我找些最近的报刊。”   程叔很快找来一大叠报纸,以及好几本杂志,还特意说:“是阿祯少爷一直喜欢看的财经类杂志。这三年来,这类财经杂志一直没有断订过。”   罗昀祯看着眼前横排的简化字体,面现诧异。很快又笑道:“原来如今的文书,也变得和之前不一样了!”   总之还是不习惯“当今的文书”,在程叔的指引下,坐在了电视墙前。   电视打开,被程叔调出阿祯少爷以前经常看的财经新闻。   衣冠楚楚的主持人,正襟危坐,分析着当前的财经形势。   罗昀祯明显诧异地盯着屏幕,半晌,回头对程叔道:“魔术?”   程叔又是嘴巴半张,复又笑道:“阿祯少爷要是想看魔术节目,我去找!”   他说着遥控器一按,画面徒变,是几个丰乳肥臀的女郎,衣着性感,在合着音乐跳着热情洋溢的桑巴舞!   罗昀祯眉立起,斥责道:“成何体统!”   程叔一吓,下意识地按了遥控器,这次转成个都市爱情剧,一对俊男美女相拥相吻,男的还在给女的脱衣——露出大片的美肩裸背和文胸吊带。   “世风日下,人心不古!敢是娼疗,公然污浊!”罗昀祯看屏幕上的“污浊”画面转眼变成房间墙壁上一张长翅膀持小弓小箭的西洋娃娃像,回头问程叔,“究竟何等不顾体统的魔术者,将人变小,装进了此匣中?”   罗昀祯很快学会用遥控器,连看了三天电视——基本略通“当今世道”,习得今人言语。   第三天,管家程叔赶到仍然目不转睛看电视的少爷面前,笑道:“凌小姐来了!”   凌小姐,即凌梓蕾,是罗昀祯车祸后植物人三年都不肯结束恋情的女友!   这两天中,除了看电视了解“当今世道”,罗昀祯亦在忠仆那里得知了罗家大概。   这具身体的父亲,老罗总,原本是台湾人,老年得子,却是在儿子出生不久,将罗氏集团搬至内地,说起来是“叶落归根”。   罗家原本是工厂实业为主。搬至大陆后,重心转至房地产。再后来,就是最近十年,内地房地产翻天覆地的变化,罗氏家产因此翻了很多番。   老罗总本就爱好收藏古董。随着积蓄上一个又一个“零”的增加,老罗放开手脚收购中意的古董——多件价值连城的古董成为罗家私人收藏。   罗昀祯,车祸时二十三岁,已经是海外名校的金融硕士学历。三年后醒转,已然二十六岁。   车祸前他还有位恋爱五年的女友,叫凌梓蕾,年龄相仿,中学女同学,当年高中“叱咤风云”的校花。和他的顶级富二代以及学霸明显不同,校花文化成绩不太好,擅长歌舞。高考后考取某知名艺术类大学的表演系。大学期间两人确定恋爱关系,罗昀祯凭个人关系设法为女友争取资源——女友在校期间首次触电,就得到了知名影视剧中女三号的机会,凭着美貌与灵气,竟然“艳压”了当红演员女一号。再后来资源越来越多,待女友大学毕业时,已然成为大剧中挑大梁的女一号。   罗昀祯的学业,和女友的演员生涯都是一帆风顺。只是恋爱原本一直不得老罗总首肯,老罗总是希望罗家未来儿媳是位“门当户对且帮夫事业的学霸女”。   知名女星凌梓蕾,在老罗总眼里,不过“花瓶”而已。   三年前罗昀祯车祸重伤成植物人,凌梓蕾竟然推掉当时极难得的角色机会,日夜守在男友身边照顾——期待男友苏醒,期待奇迹发生。然而奇迹没有发生,冷眼旁观的老罗总,也从一开始以为“女星作秀”到明白了凌梓蕾对儿子的真心真意。   老罗总终于肯接受这位“外表花瓶”的儿媳。然而儿子始终不能苏醒,老罗总本人亦在两年前一病不起,就此逝去。   罗家庞大财产,由信托基金来管理。   奇迹发生,沉睡了三年的罗昀祯醒来,仍然是庞大财产的继承人。   凌梓蕾终于得知讯息赶来。罗昀祯却只嘱咐管家程叔:“这位凌小姐,我不想见。你只说我外出!”   他果然外出,从后门坐上了罗家的房车。嘱咐司机,赶往本市某知名大学附近的小餐馆。   他已然得知她在餐馆做着“仆役一般的贱役”。   今生今世,他和她会是初次相见!    ☆、今生初遇   一辆宾利,驶到了大学校门口的小餐馆前,引得路人们纷纷驻足。   一名服务员端着一盆脏水到小餐馆门口,看到如此气派的宾利,当即呆住了。   宾利上走下一名年轻人。   黄色外套,白色毛衣,黑色西裤,与一双锃亮的黑皮鞋。   衣物件件质地上乘,不经意间露出袖口一串外文字母——想来是国际大牌子。   袖下一块手表,伯爵限量版,却是寻常路人很难识别的。   衣饰不凡的年轻人,面孔苍白,五官俊朗,气质卓然,举手投足之间,都是贵气与威严。   站在小餐馆门口的服务员个头本不低,但此刻面对这位气质仪表极为出众的年轻人,只觉得站人家面前,视线只能“仰望”。   年轻人停下脚步,看着对面呆望自己的“肮脏男子”,和那盆飘着油花菜叶等物的肮脏水,当下眉头稍一皱。   挡在小餐馆门口的服务员如梦方苏,赶紧往旁边走开几步,行动仓皇,盆中脏水泼洒了好多地上,也泼在了脚面上。   罗昀祯看着脚下地面污水横流,拿出一块黄绸帕,轻轻一掩鼻,暗叹:“她这般人物,竟然在这般所在!”   他迈过污流,步入小餐馆。   一身黑西装的男子,看上去也就二十多岁,眉目凌厉,紧随主子身后。   步入小餐馆的罗昀祯,立刻吸引了在场所有人的目光。   他的仪表和服饰,分明和此地格格不入。   甚至有两名女学生冲他举起手机拍照甚至录像。   而他的视线,只落在了一处。   她端着一个木盘,微微弯腰,将木盘上几样冒着热气的菜肴,放在酒桌上。   他只看到她的侧颜,模样轮廓,差不太多。然而前世神女的绝世光辉,却分明黯淡了许多。   可她仍然是个出众的美人,洁白的衣裳,青花围裙,同色袖套,衣着朴素但又淡雅大方。满头青丝只用一根青色皮绳随意一扎;低头瞬间,一缕长发从耳畔滑过,挡住了眼睛,她随手一撩头发——不经意间,水莲花一般的风情。   前世是倾国倾城颜;今生,少了当年的绝世容光,却多了几分淡雅宜人。   他呆在了当地,望着她的侧颜,一时间竟然失了神。   小小餐馆,注意到打工女学生动人容颜的,当然不仅仅一个罗昀祯。   餐桌上一名醉汉,醉眼斜睨,见美丽服务员将最后一盘热菜放在桌上,收起木盘就要转身离开,突然一把抓住她的手,嘴里还含糊不清说着:“小妹妹,你长这么漂亮,陪……陪哥哥喝一杯!”   宁清明显诧异地看着他。   毕竟她的学校是985名校,学校附近各大小商铺中,都有本校生打工。名校附近,外表看上去像学生的打工者,外人轻易不敢招惹的。不用说校方了,就是有一两个厉害点的校友肯出面,够“有眼不识泰山”的吃不了兜着走。   她在学校附近打工已久,从未遇到任何问题。今天还是破天荒头一遭!   诧异也只有那么几秒钟。她很快盘算着脱身方式,却见那名醉汉突然一声惨叫,刚刚抓着她的那只手,已经弯成奇怪的弧度——却被一名黑西装男子攥在手里。   “砍断!”阴冷的声音。   黑衣男转眼抽出一把雪亮的尖刀,就要砍下。   众人惊呼中,宁清失声道:“不要!”   黑衣男看她一眼,又回头看向那名衣饰不凡的年轻人。   “这只手,如此肮脏,刚刚竟然冒犯了你。砍掉,已然是轻责!”他看着她,又问,“你确定,不需要如此轻责?”   “不需要!”她斩钉截铁。   “果然妇人之仁,罢了。”他摇头,分明对她有些失望。   黑衣男收回刀刃,顺便掩住了鼻子。   “有眼不识泰山”的醉汉,身下一片污湿——竟然吓尿了裤子。   宁清和主仆二人到餐馆门外。   宁清心有余悸:“那人是可恶,不过手都被掰断了,怕你们要吃官司。当然我和餐馆诸人都能作证,你们是见义勇为,有个好律师有些门路……”   她看一眼旁边的宾利,笑道:“你们好人有好报,终归不会有事的。”   “没把此人手砍下,是因为你求情。否则莫说砍手,就是砍头也是可以的。”他正色道。   宁清又笑了,就是笑得分外不自在:“真的没必要开这样的玩笑。吓吓人也就罢了,哪能真砍呢。”   他脸色明显有异:“你当朕……我开口,是言出不必践吗?”   黑衣男在旁察言观色,亦道:“倘若不是姑娘开口求情,狂徒的断手,已经呈于姑娘面前。”   宁清不由得咳嗽了一下。   看这二人神色语气,完全不像是说笑。倘若他们刚刚是说真的,真正的“狂徒”,分明是眼前这二位!   宁清本来还想留个联系方式——以备他日作证之需。不过看此二人一本正经说“砍人手”,她改变主意决定不主动说出联系方式,只道:“我就在此处打工,你们倘若有需要的,尽管来找我!”   “此地肮脏,且如此贱役,真正是辱没了你这般……女子。从现在开始你就不要再来了。银钱之事,我会替你设法。”   “不敢,无功不受禄!”她退后几步,然后低头道,“我得……得去自习了。倘若是法庭作证相关,你随时来找我,找这家餐馆老板娘问我的联系方式。今天多谢这位穿黑衣服的大哥……”   他目光一冷,旁边黑衣忠仆不禁一抖。   宁清眼见这主仆二人明显的异样,又是一停顿,才又道:“总之多谢二位出手。不过砍人手之类的玩笑,就真的不必说了。实在禁不起的!我……我去自习了。”   她很快就走了,脚步甚快,看起来像逃跑。   罗昀祯回头看着穿黑衣服的昆刹:“她刚刚喊你……大哥……”   昆刹抬手就要掴自己的嘴巴:“奴才掌嘴!”   “不必——”罗昀祯开口,只道,“当今世道,和当年大不一样。之前已经说过人前人后都不必下跪。至于奴才掌嘴之类的宫中一套,也不必再提了。”   “谢主隆恩!”昆刹屈膝,及时没有下跪,仍然欠身行礼。   她看上去已然失去了前世的记忆,完全不记得他了!   前世的神女,今生的凡人。连当年足以令六宫粉黛无颜色的绝世仙颜,都成了如今寻常凡人堆里的美人。   不过今生已然相遇,她终究不能再从他身边逃走!   “生生世世,你也只能属于朕!”   宁清匆匆回校园,听到身后的奔跑声。   “等……等一下!”有女生在她身后上气不接下气地喊。   她停下脚步,见是两名女生,气喘吁吁跑到她面前。   “你走得可真快!”   两名女生也停步。一名弯腰喘气,另一名扶腰喘口气才又问她:“那个超级大帅哥,穿黄色外套的,他……他是谁啊。”   两名女生全都眼睛亮闪闪地看着她。   宁清看她们神色,如实回答:“抱歉,我真的不知道。不是借口,是真的不知!”   她的神色,绝非作伪;两名女生明显失望了。   一人分明疑惑:“你要是真的不认识他,他怎么会那么对你,为了你,差点去砍人的手!哎呀,太黑道太霸道了,现实中见识到这般人物,真是让人心潮澎湃!”   另一人上下打量她几眼,评价道:“你是很漂亮,但人家好歹是个坐宾利车的,又长成那样,想要美女,什么样的绝色美女得不到,又何至于……”   她把后半截话吞了回去。   宁清看她一眼,不再理会此人,转身离去。   两名女生交头结耳:“虽然人是蛮漂亮的,不过看样子真配不上人家呢。好在我们已经录了相,发在网上,这么男友力的顶级高富帅个人资料,总能被网友们人肉出来的!”   罗昀祯回到罗氏豪宅,得程叔告之:“凌小姐一直没有走。”   程叔没有说出来的:当他委婉告之凌梓蕾,苏醒过来的阿祯少爷已然外出。凌梓蕾并不打算离去,反而径直入豪宅独等。   “我和他正式交往五年。就是他植物人三年,多少人劝我结束这段感情,我都不肯。因为我相信他终究会醒来。他终于醒来,却故意离去!他是失忆了吗?还是因为一场车祸,连这段感情都被撞没了!”   说到最后一句,凌梓蕾眼中含泪,神情亦是楚楚可怜。   连程叔这么个老头,看她那副伤感的模样都觉得心生怜惜。暗道:“真是天生丽质的大美人,更何况去年摘得影后桂冠;更何况如此美人和阿祯少爷分明是真情真意。阿祯少爷就算能再找到美貌如凌小姐这般,只怕也很难遇到如此一份真情了。”   只是阿祯少爷苏醒后,言行举止分外奇怪。如今的阿祯少爷,连看着他长大的程叔也不能“胡乱揣测”,当下宽慰凌小姐几句,找个缘由出门,任由凌梓蕾在豪宅中独自等待。 作者有话要说:  开新文,前后两天,发了一万字出头,前面三章的单章点击量好歹也近二十了,咋就没一个收藏捏。 走过路过的筒子们,要是觉得这文还能让人看得下去,帮忙点个收藏啦! 汀菲鞠躬致谢! ☆、影后前女友   罗昀祯回宅,在自己的卧房中看到窗前摆弄水晶瓶插花的凌梓蕾。   一袭紫裙,身材火爆,长相妩媚。当她抬头,一双秋水双眸,天生含情。   外形完美,且眼神迷人的女星凌梓蕾,一直是公认的“宅男女神”。   而她十八岁初恋富二代兼学霸男同学,此后恋爱五年,男友车祸后成植物人的三年,始终不离不弃,在现实中创造着爱情童话。一直是凌梓蕾不为外界所知的“隐私”式真感情。   凌梓蕾是真爱男友,而至少车祸前,当时的男友罗昀祯也是真爱她。倘若不是老罗总认为凌梓蕾不符合“理想儿媳人选”一直反对这段恋情,想必车祸前,她就已经和真爱男友步入婚姻殿堂。   倘若如此,即便早早退圈,亦不足为惜。   老罗总终于肯接受她了,然而老罗总也在两年前去世。   他终于醒来,却在车祸后三天都不曾联系她。甚至像是有意回避着她!   凌梓蕾听到脚步声,回头,恰与他四目相对。   三年来,首次的“四目相对”。   她没能忍住,眼泪一下子流出来。   她向前一步,却又及时停下脚步——没有冲动下奔过去扑向他的怀抱。   她从他的眼神中,看到的是陌生。   他用看陌生人的眼神打量着她,点头道:“我已经看过你的画像……哦,其实是照片,人如画,的确很美。不过……”   另一处人间醒转,他想他最好忘掉曾经的帝王身份,像普通人那样,考虑着措辞,看着脸上兀自有泪痕的美人,客气道:“很抱歉,我有些累,今天没法待客。这位……姑娘无事,还是趁天色未晚,早些回去为好。”   凌梓蕾上前几步,和他面对面,盯着他的眼睛,道:“你……失忆了?”   罗昀祯眉头微一皱,神色间明显不快,语气中已有威严:“难道从来没有人跟你说过,如此盯着别人看,相当无礼?”   凌梓蕾咬紧嘴唇,扬手就要向他脸上打去。   他抓住了她的手臂。   她扬起另一只手,这次不需要罗昀祯本人出手,忠仆血滴子昆刹黑色闪电般出现,将“胆敢殴打皇上”的女子一把抓住脖颈举在了半空中。   凌梓蕾舌头吐出,脸色青紫。   罗昀祯只淡淡道一句:“放手,莫出人命。”   昆刹放手,几乎被他扼死的女子,砰然倒地。   凌梓蕾拼命地咳嗽,倒在地上,抬头看那张脸——那张熟悉又陌生的脸,模样没变,甚至耳下那颗黑色胎记都完全没有变;可脸上冷漠甚至可谓冷血的神情,却是她原本从未看到过的!   她摇头,指着他道:“你变了!一场车祸,竟然让你变成了另外一个人!现在的你,完全不是当初的你!”   他淡淡道:“知道就好。抱歉,恕我直言——你的男友,是另一个人;而我,和你,完全没有任何关系!”   她突然笑了,且咳且笑,笑得歇斯底里。   她从地上站起,笑着流下眼泪,笑着对他道:“你当了三年植物人,期间我凭自己的努力,由小明星成为影后,很多高富帅在追求我,甚至比你有钱的、比你长得好的,我一个都没接受。期间无数人好心劝我分手,我都不肯,因为……我认为我一生一世,只爱我男友一人。可如今,三年后终于听到他苏醒的消息,把工作都停了赶来,却几乎死在他手下人的手中,还听到他如此……如此荒谬的分手方式!”   他却仍然道:“你真的弄错了。你的男友,是另一人;你认错了人!”   啪一声脆响,她以惊人速度在他半边脸上甩下一记响亮的耳光。   昆刹就要下杀手,被主人及时阻拦:“让她走,不必任何责罚。”   凌梓蕾几近疯癫:“我打了你这个渣男一巴掌,你就要杀人吗?你杀啊,你来要我性命啊!有本事你现在就让我死在你面前,就算你有钱有势坐不了牢,我死后也要做这宅中厉鬼,生生世世也饶不了你!”   昆刹将疯癫女子拖出门。   罗昀祯只道一句:“莫伤她,但以后也不要再让她进罗家大门!”   门已关。   他仍然听到她的哭泣声。   真是个痴情又可怜的女子!   不过她的男友,是不会再苏醒了。   他既然借这具身体苏醒,夺走了她深爱男友的苏醒机会,那么……挨这一巴掌,也不为过。   他原本是雍正大帝,即使前世挨过打,也是来自父皇康熙大帝。   脸上挨这一巴掌,却是前所未有。   连看三天电视,他已经初步了解如今的人间——大清朝都在一百年前就没了!   一百年前的“乱臣贼子”,就他们的政治生涯,也没什么好下场。   如今的中华大地,不再有皇上。   知道他皇上身份的,也只有一个重生的血滴子。   今世,他不打算再摆什么皇帝的架子。   但他希望做回真正的皇帝——回到约三百年前,被神女刺杀前。   唯一的方式,他要神女臣服自己。   他要得到她的心!   得到神女的真心之前,他不希望有任何来自他人的阻拦!   烟火气的小餐馆,清水出芙蓉般的打工女孩,衣饰不凡外形更不凡的神秘男,以及一个奉令险些砍断人手的黑衣冷酷男……   视频发在网上,以惊人的速度流传。   视频男主角的衣饰手表,各种国际大牌子都被扒出来。   被赞为“最美服务员”的打工女孩也被扒出是名校的学生,还是历史系的系花。   然而网友们人肉,却终止于男主角的个人信息上。   虽然宾利车牌都被曝光,但男主角的个人身份,仍然是个谜。   罗昀祯已经委托郑叔“和媒体打了招呼”,果然他的身份资料没有曝光在网上。   然而她的信息还是被流出。   有人赞她是名校校花,但很快有人在网上发出“真实校花”的玉照,甚至还是校花比赛中一袭红衣舞剑的视频。相比之下,果然是系花略逊一筹。   “以她前世神女的绝世容光,哪还有凡间女子,能比得过她?”罗昀祯如此评价。   也很快查出已经大四的宁清,在寻找着实习的机会,不久前刚被某国家级博物馆婉拒。   虽然比起另一个竞争者,她的简历更漂亮。奈何竞争者有背景。   “把人换回来,让真正的人才,到她应该去的地方。”罗昀祯这样吩咐昆刹。   因为一段网络视频,宁清“一夜成名”。   这很大程度上扰乱了她的平静生活。   校园里,无处不在的围观群众和指指点点。   “灰姑娘和霸道总裁!”   “听说家境不太好,好像还是贫困生呢。在小餐馆打工,遇到一个坐宾利车的男主角,又黑道又霸气地为她出头!”   “这是现实中的偶像剧吗?”   ……   甚至有完全不认识的眼镜男生跑她面前,举起相机就道:“美女,给你拍个照。”   她把脸扭一边,但还是被连拍了好几张照片。   “同学,你给人拍照前,不咨询一下别人的意见吗?”她明显语气不善了。   “可是系花同学,你长成这样,不多拍些照片,不觉得是浪费资源吗?”陌生眼镜男振振有词。   突然相机被夺,眼镜男一吓,回头看到红衣倩影——校花吕思椋突然出现,夺过了他的相机,直接翻出刚刚拍好的系花照片,永久删除了。   “你……你长得漂亮就可以随随便便来抢别人的东西吗?”眼镜男看着校花的脸,原本几分怒火,登时消失得无影无踪,当下笑嘻嘻道。   “有意见?”校花直接把相机砸向他的脸。   他吓得一躲,相机重重砸在了地上。   “这可是八千多的单反,这要是砸坏了……”   眼镜男心疼地跑过去捧起相机,一抬头,把后面的话吞回肚子里。   七八名体育系的高大男生集体向前一步,全都抱着胳膊斜眼看他,问一句:“有意见?”   “没,没意见。”他声音小得像蚊子叫,抱起灰头土脸的宝贝单反,灰头土脸地在众人的哄笑声中跑开了。   周围仍然是众人围观,仍然有人指指点点。   校花上前两步,胳膊搭在系花肩膀上,扬着下巴冲周围围观群众道:“看人家长得文静,就能当面无礼来显示自己没素质吗?”   围观群众没一人吱声,亦再无一人冲着“视频女主角”指指点点。   “这要是遇到个不那么文静又够狠辣的角色,你们这些人,也敢一边围观一边当面背后说三道四吗?”   还是没人搭话。   校花搂紧系花,冲着众围观者道:“看到别人够厉害,关键时候出拳头而不是讲道理,就退避三舍;看到别人够文静,只讲道理不出拳头,就蹬鼻子上脸不讲道理也不懂礼貌。这叫欺软怕硬的LOW货!你们说我说得对不对啊!”   围观者无人应答,已经有人三三两两转身离去。   一群体育系的壮男集体答:“对——”   “宁清是我的好朋友!”吕思椋当众宣布,“以后要是让我知道了谁还敢在宁清面前不讲道理不懂礼貌显示自己的没素质,我吕思椋跟TA没完!”   更多的体育系男生在校花身后站成一排。   围观群众们再没一个人多言,全都做鸟兽散。   吕思椋回头冲同系男生们绽开一个灿烂的笑容:“多谢哥们儿过来壮声势,回头我请大家吃饭。”   “不客气,应该的。不过哪能让堂堂校花请客啊!”一个长相颇为帅气的男生越众上前,打量一下宁清,又笑道,“这位,历史系的系花宁清吧。晚上大家撸串,我们请客,系花可否赏光?”   “去去去——”不待系花开口,校花已经把体育系系草推开,不满道,“你就甭打人家文科生系花主意了。人家还是历史学霸女呢,就你那点文化水平——以为雍正当皇帝是因为诏书里把十四阿哥的十改成了‘于’,以为乾隆下江南遇到个李凤姐……你要是在人家系花面前搬弄那点颠三倒四的历史知识,不得笑掉人的大牙!”   系草未开口。宁清听那点“颠三倒四的历史知识”,已然莞尔。   系草讪讪的,笑道:“文化水平,当然不能和人家学霸比了。不过……乾隆下江南,遇到的不是李凤姐,难不成……是我记错了,其实是罗凤姐?”   “没错,你记忆中的是罗凤姐。全名罗玉凤,外号凤姐!”又一名体育系男生插嘴道。   众男生集体哄笑。   吕思椋没怎么笑,宁清也不笑。   宁清正色道:“虽然她出名的方式很特别。但每一个女孩子都有梦想的权利。更何况她已经通过这般虽然很特别但没有伤害任何人的方式,彻底改变了自己的人生命运。大家又何必群嘲呢。”   哄笑声止。   吕思椋评价道:“有思想有文化有内涵。看到了没有,你呀——”   她指着系草道:“你空有外型没文化,人家学霸系花面前,一边凉快去吧!” 作者有话要说:  唉,到现在,收藏只有一个。单章点击平均都已经过50了…… 走过路过的筒子,求点一下文章收藏啦。就是文章标题下面的“收藏此文章”。 某汀打滚求——赐收藏! ☆、撩妹   当天晚上,宁清和体育系一群人去吃烧烤。   吕思椋跟着一帮男生划拳喝酒,豪迈痛饮。本来只喝饮料的宁清,在大家劝说下,也浅尝了几口啤酒和半杯红酒。   宁清并不知道,原本度数不高的两种酒混在一处,反而更容易醉人。   她的脸泛起了红潮,双眼朦胧,眉目间增添了几分韵致。   “这般学习成绩好又特别漂亮的女孩子,竟然没有男朋友?”   几个体育系帅哥看惯了豪爽校花的醉态,却头一次见识了文静女学霸酒后动人的模样,全都心痒痒起来。   “都给我一边去!”吕思椋冲众人一挥手,“没你们的份儿。她……她只能是我的!”   众男生集体大笑声中,宁清笑得一巴掌拍她身上,乘着酒意凑到她脸前,贴着她耳朵道:“你在撒什么酒疯!”   “我才没醉呢,我觉得我现在比平常都清醒!”   吕思椋回头喷着酒气对她说:“那个坐宾利车的臭男人,脸上的表情也那么臭,还故意在你面前装酷耍帅假装砍人手——怎么可能真的当众砍人手,他就是故意做给你看的!这个臭脸男人,让人看到就一肚子火,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听我的,准没错,他是个大大的坏人,对你不怀好意,总之你要离他……离他远些!”   宁清身子向后倾,避开她喷出的酒气,扭脸道:“你喝多了!”   “才不是!”吕思椋一把抓住她,把她的脸板过来正对自己,眼中闪着火花道:“我的直觉没错,那是个大坏人,一定做过大坏事,总之他要对你不利。你一定要远离,离他越远越好!”   宁清干脆拿过一杯红酒,径直给她灌下。   吕思椋当即醉倒桌下。   宁清回头,醉眼朦胧看大家,摇头道:“她果然喝多了!”   凌梓蕾也看到了网上流传的视频,按了暂停,看着画面中围裙女孩的正面照。   “普通人里,她大概也是系花级别。可她这模样,圈里遍地都是!”   难道他就为了这么个演艺圈“遍地都是”的小美女,对她凭般冷血无情甚至于绝情!   更何况她还没什么身材,看外形就是个丫头片子!   而堂堂凌梓蕾,完美身材完美容颜,就输给这么个丫头片子!   上部古装剧里给她演丫环的小姑娘,都比这个什么系花长得标致!   凌梓蕾不是个轻易认输的人,更不是个轻易向命运低头的人。   倘若他苏醒后的“一反常态”是因为这个丫头片子……   她总有法子,让他认识到什么是“真情”!   车祸前五年的热恋,车祸后三年的不离不弃。   她就不信,不信这么轻易输给那个还没有走出校园的小丫头!   博物馆同一天一先一后来了两名实习生,轰动了全馆。   第一个实习生是个即将走出校园的大四女生宁清,有教授的亲笔信推荐。长相出众,气质清冽,随意扎个马尾,白色卫衣浅蓝色牛仔裤和运动鞋,衣着简单,却又清丽不俗,且举止大方,着实博人好感。   办公室几个单身小伙子都跑来献殷勤,有人更是笑道:“咱们办公室,可是从此多了一枝花呢。”   “不仅多了一枝花,还会多一株草呢。”一位中年女同事笑道,“今天还要来一个小伙子,据说人长得很是精神,应该快来了。”   几名女同事全都好奇了。   “长得很是精神”的小伙子,却是晚了半个多小时才来。   “抱歉抱歉,路上因为发生他人车祸——半路上被堵住了,我的车被堵了一个多小时,结果第一天就来晚了!”   说话的是博物馆新员工,一米八几的大个子,戴一顶鸭舌帽,把一身名牌穿得格外新潮。剑眉星目,长相颇为英俊。整个人站在那里,还真是熠熠生辉。   全办公室鸦雀无声看着他。   而他的目光,却落在了宁清身上。   星目灼灼,换成别的女孩,早就面红耳赤了。   宁清却是略低下头,分明不习惯如此注视。可毕竟是同一个办公室的同事,她略一思索,正要站起来主动自我介绍。突然听得中年女同事的声音:   “这位,新来的同事乔止,大家欢迎!”   欢迎新同事的措辞都一模一样,热烈的掌声也差不多。   只不过方才欢迎“一枝花”宁清时,是男同事们掌声格外热烈;   如今欢迎“一株草”乔止时,换成了女同事们鼓掌格外热烈了。   “多谢大家!”乔止摘下鸭舌帽,夸张地一躬扫地,仿佛舞台上致辞。然后当众走到宁清面前。   “真没想到,上班第一天,就遇到你!”他的声音很磁性,也很魅惑。   众目睽睽之下,宁清多少有些不自在,只抬头笑道:“不好意思……我们,以前见过吗?”   他是很英俊,英俊得让人过目难忘。不过宁清想她肯定没有见过对方。   “今天,201X年10月23日,”乔止再进一步凑近宁清了,笑道,“是你我第一次相见的日子。当然我们以后还有许许多多天相见的日子,可是……我永远忘了我们初遇的这一天。可惜,如果不是路上堵车,我原本可以至少提前半个小时遇到你!”   众女同事集体倒吸口冷气。   众男同事亦是心情复杂看着眼前这段“肉麻煽情”。   虽然很肉麻很煽情,不过这段话由这么个抢眼的大帅哥情意绵绵说出,只怕大多数女孩都会从此沦陷!   宁清明显区别于大多数女孩,在大帅哥如此攻势下,竟然没有脸红,只用求助的眼神看向办公室领导——中年女同学薛姐。   薛姐开口:“乔止,你和宁清都是今天第一天来办公室。就不要这么故意逗人家小姑娘了。好好工作是正理!”   “原来她就是和我同一天上班的新人实习生!”乔止回头对宁清,轻声细语道,“果真是缘分!”   一整天,除了做好薛姐交待的各项事,完全不管不顾旁人异样目光,乔止都在粘着宁清。   不是用目光“粘人”,就是抢着为宁清做事。   年轻的男女同事,尤其是单身的,都在心底泛着酸意。   几个想接近帅哥的女同事,几个想为美女献殷勤的男同事,如今只能当旁观者。   连最爱为小年轻们做媒拉红线的薛姐,看着这对“外形格外抢眼格外登对”的俩新人,也只能打消了心中的念头。   年纪大点的都冒出同样的想法:“这俩人要是真能在一处,以后生个小孩子,不定有多漂亮呢!”   终于熬到下班时间。   虽然从小到大不是没少过追求者,但如此被人“不顾场合不顾他人异样目光各种公开撩”……宁清还是第一次遇到,各何况是上班第一天!   即使对方长得像明星,也让人心底——着实不舒服。   不过新人新工作,总得夹着尾巴做人。不管对方有无背景,她总不能在上班第一天,就给新同事难堪!   面对乔止的当众殷勤,宁清尽可能笑脸以对,只是笑得格外勉强。   他不可能蠢到看不出她的真实情绪吧!   下班时间到,窗外响起了闷雷。   “快下大雨了,快跑!”几名女同事匆匆收拾东西往外跑。   几名男同事看一眼宁清和乔止这对“赏心悦目的俊男美女”,也都放弃了护花使者的打算,悉数离开。   办公室只剩下两人。   宁清终于主动来到乔止面前,道:“有句话我还是想说,毕竟现在是你我的新工作……”   乔止以指到唇边,示意她噤声,然后道:“不必说下去,我不喜欢听到我不想听到的。”   窗外,大雨倾盆。   乔止:“我有车,开车送你!”   宁清婉拒:“我带了雨伞,公司门口就能坐到公交车。”   “这样的天气,我怎么可能让你这么漂亮的女孩子,撑着雨伞挤公交车?”乔止摊手。   从公司楼到停车处,还有近百米的距离。   乔止竟然没有带任何雨具。   宁清只有把唯一的雨伞,举过两人的头顶。   乔止从她手中接过青色雨伞,笑道:“怎么能让女孩子为男孩子撑伞?”   她一米六五,他一米八七。雨伞到他手里,果然从容了许多。   豆大的雨点噼哩啪啦往下掉。   地上泥水漫足。   乔止看一眼她脚上一双白鞋,道:“可惜你这双白鞋,真要到泥水中岂不毁掉?我背你过去!”   “不必!”宁清直接走下台阶,任由一双刷洗得格外洁净的白鞋漫入污水中。   乔止也赶紧跟了上去。   只是伞不太大,他的肩膀格外宽,倒是把雨伞主要倾向宁清这一头,自己大半幅身子都淋湿了。   乔止紧贴着她身侧走。她看一眼对方被淋湿了大半的身子,当下也不好再说什么了。   一把雨伞下,看上去是相依相偎的两个人,转个弯,很快就要到停车处。   宁清看到一抹刺眼的黄色。   是罗昀祯,穿着黄外套。身后是黑衣男,撑一把黄伞在他头顶。   罗昀祯看一眼她,再看一眼紧紧依偎着她的乔止。   宁清不禁打个寒战——他的眼中,仿佛有杀气。   可怕的气势下,乔止都向旁挪两步,离她远一些了。    ☆、发小   “这个人,你要他死,还是要他活?”罗昀祯不再多看“那个人”一眼,只问她,语气阴冷。   “你又在胡说八道些什么!”宁清亦没好气道。   “你不介意的话,我会让他不得好死!”罗昀祯继续道。   宁清未及开口,旁边乔止亦开口道:“你谁啊你,说话就跟个神经病一样!你是她男朋友吗?是的话,我可以向你道歉;不是的话,走远一些!”   话音未落,黑衣男出手。   宁清只觉得眼前一道黑影闪过,还没看清是怎么回事——身边的乔止像断了线的风筝一样飞出,砰一声飞到了水泥墙上,又重重落地,当下双目紧闭,也不知是死是活,只是嘴角慢慢淌出污血。   “你疯了!”宁清在雨中冲他大喊,就要跑过去查看,却被黑衣男拦下。   罗昀祯:“他没死。我说过,会让他不得好死。他没那么容易死,不过是……”   黑衣男在旁道:“断了九根骨头,内脏亦受损。”   宁清看远处乔止手脚抽搐又不断吐血的样子,回头冲他道:“你根本就是个疯子!”   “当今世道,为爱不顾一切,就是被当作疯子吗?”罗昀祯看着她,只道一句,“放心,总之我是永远不会伤害你!真正会伤害你的,其实是他人!”   宁清恨恨地看他一眼,用力一推黑衣男,跑过去查看乔止。   罗昀祯的声音转眼在身后:“不要被这张脸迷惑。他是罗昀祯的前女友凌梓蕾,就是那位当红明星,雇来的不得志小演员。凌梓蕾许诺他一个电视剧中的男五号角色,他就跑来追求你,好让你从我身边离开。”   宁清蹲在地上看乔止奄奄一息的样子,回头骂他:“你是个疯子兼杀人犯!”   “我说了,人没死。还有,这个人,对他算下手轻了。你一定不知道他曾经把自己的怀孕女友打流产,就为了傍一位富家千金;当然发现那位富家千金并不能左右总裁父亲的主意,就去和千金女友的五十多岁有钱姑妈上了/床,因为被老情人护着才没被老情人的哥哥兼前女友的爸爸打成残废。此人仗着模样长得好老想走捷径,本来坏事就没少干,偏偏总有糊涂女人帮他逃脱法律的制裁。”   宁清仰头看着他。   罗昀祯:“为人如此,你不觉得他该死吗?”   宁清站起来:“我为什么要相信你的一面之辞!”   她背对伤者,拿出手机准备拔打120。   罗昀祯:“我建议你不要打这个电话,以免救护车白跑一趟。”   宁清回头,见方才乔止所在的地面,空空如也。   120已然拔通,手机那边柔美的女声:“喂——”   “不好意思,打错了!”宁清摁了手机,抬头看着他。   她的脸色,明显发白:“到底怎么回事!”   “他是凌梓蕾雇来的,好对你施美男计。所以,我想还不如让始作俑者送他到医院。”罗昀祯这样回答。   宁清没有听到汽车发动的声音,也不见了那个黑衣男的身影。   她冲他摇头:“你们……到底是什么!”   “你不想知道这位美男计主角的下落吗?”罗昀祯转移话题,“如今这位半死不活的美男子,已经被除去全身衣裳,在凌梓蕾的闺房中。”   凌梓蕾深夜才回家。   和平常一样,一进卧室就除去了衣裳,连胸衣都觉得紧,直接除掉,只穿绣花三角裤,径直到卧室衣橱前,打算和平常一样打开衣橱换睡裙。   衣橱打开,一个一丝/ 不/挂的高大男子直挺挺地栽了出来,恰恰栽到了半/ 裸的女星身上。   女星歇斯底里尖叫。   几名佣人赶来,看到的是刚刚套了睡裙明显衣衫不整的脸色煞白女主人,以及女主人脚下一名盖了缎被的人事不省男子。   佣人拿出手机。   凌梓蕾厉声道:“不准报警!”   “也不能送医院!”凌梓蕾已经认出地上那个明显重伤又没衣裳的男子是刚刚被她“利诱”的乔止,极度惊吓下,仍然飞快地思索,然后开口吩咐心腹,“这人大概是骨折。立刻请个嘴巴严的好医生,私人出诊。但谁也不准泄露出去!”   一个龙套小演员莫名重伤,又不着/寸 /缕出现在她的卧房——万一消息传出去,势必对她凌梓蕾的声誉产生极大影响。   她去年才成为影后,这个时候,容不得任何□□!   重伤的人不能轻易挪动,这点常识她是有的。   乔止暂且只能留在原地,且在第一时间被她匆忙地盖了一床缎被。   手机铃声突响。   凌梓蕾又是吓了大跳,拿起手机,看到是罗昀祯的号码。   这个手机号码,自三年前出车祸后,一直没变。   也是三年来,他第一次用这个熟悉的号码给她打电话。   她接起电话,听到那边音质熟悉但又陌生阴冷的声音:“美男计主角在你卧房中,还没死吗?”   “你……”凌梓蕾失控道:“你不是人!”   罗昀祯冷冷道:“我说了,我不是你男朋友。现在的我,和你没有半点关系。所以我的私事,你最好不要插手。否则你闺房中深夜藏重伤裸/男的消息早晚传出去,成全国新闻!你该如何解释?难不成向全国解释是根本不承认你是他女友的他人所为?没人会相信你的!”   “一场车祸,把你变成了疯子了吗?”凌梓蕾冲他喊。   他在手机里最后说一句:“离她远一些。今晚,不过是个初步教训!”   他挂了手机。   凌梓蕾看着手机,银牙紧咬,将手机重重砸在了墙上!   第二天是周末,下午。校园僻静角落,宁清独自坐在一块白石上,怔怔地发呆。   罗昀祯简直不是人!   在他眼里,似乎压根不存在“法律”这回事。随随便便就可以把人打成重伤,还……仿佛有鬼神之力,随随便便就能把人消失掉!   他到底是什么来历?!   原本一向不信鬼神的宁清,如今也忍不住猜疑起来——莫非,罗昀祯此人,真的有“超能力”?   肩膀上被人打了一拳。   她倒吸口冷气,一下子站起。   回头,看到是大红风衣的吕思椋。   金黄色的落叶从她身边飘过,长发被秋风吹起,红衣倩影,当真是人美如画。   “想什么呢,就跟见了鬼似的!”吕思椋见她发白的脸,取笑她。   “没,没什么……”宁清又坐回白石上,叹口气。   吕思椋看白石尚有位置,挨着她坐了,笑道:“看你心事重重的样子,难不成,在为哪个帅哥害相思病呢!”   “想哪去了!”宁清推了她一把,却不料一向“身手矫健”的体育系美女,竟然被推倒在地,哎唷直呼痛。   宁清赶紧扶她起来,吕思椋随手搂住她,在她怀里半倚半抱,笑道:“咱俩现在关系这么近了,你有什么烦恼的心事,就说出来让别人帮你参谋一下啦。”   林间,红衣女依偎白衣女。更多金色落叶从两人身边飘过,景美,人美,画面更美!   相机咔嚓的声音。   二女同时抬头,见一个穿着棕色风衣的男子,把单反相机举到脸前,对着两人拍照。   “金秋双姝,好一幅校园美人图!”男子放下相机,冲着二人笑,露出一口整齐白亮的牙齿。   阳光下的笑脸,白皙俊美,真是个出众的美男子呢。   “你不是现帝都念研究生吗,今年快毕业了吧,不说忙你们毕业论文。怎么跑这儿来了!”吕思椋率先发话,在宁清怀里站直了问他。   “不可以吗?”对方摊手,又看向她身边的宁清,笑问,“这位,以前好像没有见过,也是……体育系的吗?”   “你看人家这么文文静静的样子,像是我们搞体育的吗?”吕思椋向他介绍,“她叫宁清,历史系系花,是我在学校认识的好朋友!”   “你好,宁清。”对方伸手,和宁清握手,自我介绍,“我叫郭君翊,是思椋的发小。从小关系特别好!”   吕思椋点头道:“没错,发小,我们是世交。关系是很好,小时候经常在一块抢玩具打架的好关系。”   郭君翊纠正:“我可从来没有抢过女孩子的玩具,更不用说跟女孩子打架了。”   吕思椋:“哦,打小都是我抢你玩具我来动手打你,你是怕挨爸爸的打才故意让着我。”   郭君翊再纠正:“我可不是怕挨大人的打才故意让着你。明明是你从小脾气臭无理取闹人嫌狗厌的,我是冲着两家交情好,看你又是个不懂事的小女孩故意让着你罢了。”   吕思椋:“你说谁人嫌狗厌的!”   郭君翊:“你忘了小时候你一来我们家,我们家当时养的那条哈巴狗,原本见谁都摇尾巴,唯独见你就拼命冲你叫。还不是你老偷它的狗粮去喂楼下的游浪猫……”   “明明是你和你家的狗都没爱心不管楼下游浪猫饿肚子……”吕思椋跑过去打他,郭君翊转身就逃。   一个逃一个追,两人都是笑声不止。连宁清在旁看得都摇头直笑:“都过了二十岁的人了,怎么还跟小孩子一样。”   一对冤家终于消停下来。郭君翊解释说父母带着他从帝都回来,准备和老友一家相聚,特地让他开车到学校来接她赴这场吕郭两家的家庭小宴。   “怎么不事先说一声啊。”吕思椋疑问。   “这不给你个惊喜!”郭君翊笑道。   “切,谁当你惊喜啊,我还看你人嫌狗厌呢。”吕思椋冲他翻白眼。   郭君翊摊手:“就这么斤斤计较。”   吕思椋挽起宁清手臂:“今晚饭局,他们郭家请客,一定有很好吃的东西,不如一块去。”   “不必——”宁清当下婉拒,“博物馆交我一个活,明天就得做起来,今晚得挤时间了。不好意思。”   两家的家庭小宴,她一个外人,可不准备去当电灯泡。   郭君翊果然也没和她多客气,戴上墨镜,和吕思椋并肩离开了。   宁清看着两人离去的背影,心中只道:“真是一对门当户对的金童玉女!” 作者有话要说:  女二吕思椋,吕四娘转世;男二郭君翊,果郡王转世。 呃,发文五天,发这章之前,发了一万八千多字,总点击796,然而收藏是4. 不过昨天还是一个收藏,今天涨了三个,算涨了三倍。 看数据此文大概要扑街了。 不过本来全文写完大概也就十几万字吧,总之会日更到完结。以及保证不烂尾! ☆、帝王朝珠   当天晚上,宁清接到吕思椋的微信。   吕:“怎么办,我被绑架了!”   宁:“得,谁敢绑架你!一剑过去,刺他个透明窟窿!”   吕:“我爸妈,和郭家的叔叔阿姨,要绑架我和郭君翊出国旅游,连酒店都定好了大床房!”   宁:“完了,花样美男要被红衣女魔头强/暴了!”   吕:“宁清,你什么时候也学的这么容易犯浑啊!”   宁:“拜托啊,你不愿意,成千上万的少女做梦都想和郭家明星睡大床房呢!”   吕:“要不咱俩替换一下好了,你和他睡大床房去。”   宁:“去死!”   宁清要挂电话,吕思椋尖叫“不要挂!”   吕:“宁清你放心好了,我会在床上放一把剑!”   “出国坐飞机能带剑?”她戳穿漏洞。   吕:“我随身一把白金小剑,平时挂在项链上当坠饰。”   宁清笑了,道:“这么说来,有定情信物,终身大事也可以定了!”   吕思椋:“切,哪能那么容易便宜那个人嫌狗厌的!只不过出国旅游,竟然是去南极看企鹅!天哪,这可是我从小的梦想。凭南极的企鹅宝宝,我就姑且容忍和那个人嫌狗厌的同居几天,当然是我睡床他去当地铺或睡沙发!”   “还人嫌狗厌的,叫这么亲热。下一步就可以改叫人家——死鬼啦,杀千刀啦!”   “宁清,看你平时文文静静的样子,这贫起来,比谁都不像话啊。”   宁清冲手机一个飞吻:“宝贝儿,祝你这趟南极游,和企鹅宝宝们玩得开心,和人嫌狗厌的……同一间大床房睡得开心!”   宁清不顾那边尖叫,挂了电话。   堂堂校花,嫁个大帅哥明星,未尝不是美事一谈。   宁清早早睡下。   第二天,博物馆,宁清接到任务——到某处私宅从事文物鉴定工作。   宁清不由得问:“那我和哪位老前辈一起去呢。”   薛姐:“那边说只要一名年轻的实习生,而且要X大出来的实习生。算来算去,X大实习生在咱们这里的,只有宁清你一人啊。”   宁清有些发怔。   薛姐:“你不必担心安全问题。毕竟咱们这里可是国家级博物馆。对方地址什么的绝对没问题。能请到博物馆员工的私宅,都不是等闲之辈。这等人物,不会为难一名实习生的。”   宁清试探问:“对方,尊姓?”   “姓罗,绝对一方巨贾。两年前去世的罗老爷子就爱好古董,别的不说,光一挂雍正朝珠,当年罗老爷子可是出价几千万才拍到的。”薛姐又继续道,“不过罗老爷子去世后,只有一个独子,一直很神秘,从来没有对外公开过照片,亦不知其行踪。外界从来不知其真实资料。当然,这是人家真有钱人,低调行事。”   宁清看着她,半晌,才道:“原来姓罗!”   来接宁清的汽车,不是宾利,是“相对低调”的奥迪。   宁清以为会到一西式风格的花园别墅,却不曾想汽车驶入一白墙灰瓦的中式院落。   很快到车库。然后有穿着长袍马褂的男仆引着宁清,曲曲折折,穿过一古色古香的花园。   小桥流水,假山藤萝,彩绘游廊,一只只金光闪闪的鸟笼内,是鹦鹉画眉等鸟雀。   “姑娘来啦!”   宁清听得阴阳怪气的声音,倒退两步,看到一雪白的凤头鹦鹉,在笼中冲她张开翅膀。   宁清不由得笑了,凑近,以手扣笼,笑问:“添了食水不曾?”   “花生,瓜子,矿泉水!”鹦鹉拖长腔调大叫。   宁清脸上笑容愈盛。   男仆回头,亦笑道:“宁姑娘平时也喜欢读红楼梦?”   “哦,是看过好多遍了。”宁清内心多少惊讶此地土豪的佣仆竟然能从她一句话中听出“红楼梦”……当下又笑道,“你们这里的鹦鹉,也坐过火车吗?”   “倒不是,只是巧了,”男仆笑答,“这里的鸟雀,爱吃花生瓜子不必多说,平日里饮的,也都是矿泉水。”   穿过整座花园,又走过一穿堂,到一内院,四个穿绣花袄裙梳大辫子发上有珠花的漂亮女孩齐上前,冲宁清笑道:“可把宁姑娘等到了。”   宁清稍一怔,很快被四女簇拥进了正房大堂屋。然后是名茶细点水果干果奉上,四女欠身道:“宁姑娘稍等片刻,我家主人很快就到。”   宁清赶紧从铺着锦绣椅垫的太师椅上站起,道:“不敢,几位……太多礼了。”   “宁姑娘多礼了!”   四女齐答,然后倒退着出房门,又掩上门。   屋内,只余宁清一人。   如此豪宅,超出想象。一路所见其景其人物,一身休闲装的宁清,觉得自己仿佛穿越时空——回到大清。   稍一打量屋内设置,宁清惊得一下子站起。   案上有铜炉燃着龙涏香,墙上挂着镶金嵌玉的自鸣钟,墙角里搁着珐琅痰盂。   她走到一个多高的大柜子前,仔细查看,再轻轻一摸,倒吸口冷气。再回头看方才的桌椅——这屋内一系列木制家具,竟都是金丝楠木打造!   另一侧墙面的书架上,看似随意搁着琉璃碗白玉瓶金丝盒等物,宁清没敢凑近查看,只慢慢坐回到宽大的太师椅上,随手拿起青花盖碗,却从透过半启纱窗的阳光下,看到手中薄胎质的青花瓷茶碗,显现微弱肉红色。   她不禁手一颤,当即十二分小心地将发烫的茶碗捧回到金丝楠木桌上。   此地待客的茶碗,竟然是成化青花瓷!   非但是茶碗,就连桌上装果品细点的瓷盘,都是一色的成化斗彩!   此时宁清眼中所见的每一物,倘若在博物馆,都可以珍而重之地“请进”防弹玻璃内的红绒上供人参观。而此刻,竟然就这么随意的四处搁置!   身为历史系学霸,平时对文物颇多研究的宁清,身处这么个“置文物如寻常物”的屋内,突然浑身不自在起来。   她连上大学的学费和生活费都要靠打工和奖学金来支撑,倘若一不小心,损毁此屋中任何一物,真正是倾家荡产也赔不起。   宁清站起,只想快快离开此处。然而门外脚步声——她站在当地,见金丝楠木门吱呀一声被推开,穿着明黄色丝缎马褂与长袍的罗昀祯步入屋内。   门被关闭。   屋内,只余罗昀祯和宁清两人。   “果然是你!”宁清道。   罗昀祯:”除了我,还能有谁,请博物馆的实习生来鉴定文物?”   “你这屋内,大概每一件都是文物,又何需专门找人鉴定?”宁清笑道,“大概全世界土豪,也没有哪位能比得上罗家公子,能随随便便拿成化瓷来装茶水点心待客!”   “就这么小家子气。待客之物,自然不能太过寒酸。”罗昀祯冲她一笑,道,“其实你眼中所见,其实也不过都是些寻常之物。”   他说着,到柜前,拿出钥匙,打开上面的铜锁;再用另一把钥匙,打开期内抽屉的小金锁,然后亲自捧出其内一檀木盒。   宁清注意到他手中檀木盒,竟然是整块的小叶紫檀所雕,盒顶上镶有好大一颗红宝石。此屋满眼文物都是随意搁置,唯独此盒被“珍而重之”锁在柜内抽屉中。   盒子本身就价值不菲,盒内又会是怎样一番物事?   罗昀祯将镶红宝石的小叶紫檀盒放八仙桌上,随手将桌上各色瓷器推开。   “小心——”宁清见那茶碗被推到桌沿,赶紧出手,将茶碗小心翼翼推回。   罗昀祯看一眼她脸上紧张的神色,道:“倘若这些碗盘你喜欢,尽可以拿回去自用。”   “不必!”宁清脱口而出,又补充一句,“当不起!”   罗昀祯倒也没多客气,低头,将木盒打开,拿出其内的朝珠。   上百枚东珠,以及珊瑚翡翠琥珀蜜蜡……整整一挂,好大一串,就在宁清眼前。   宁清屏住呼吸。   刚刚罗昀祯竟然不是夸大其辞——比起眼前这挂朝珠,这满屋的各色文物,其实只能是“寻常之物”。   宁清所实习的国家级博物馆,收藏的几挂朝珠,不过是后妃大臣之物。比起眼前这挂,分明逊色得多,着实逊色得多!   没有防弹玻璃,没有警戒线,就在眼底下,快到鼻子尖了。宁清亲眼目睹一整挂帝王朝珠!   罗昀祯:“还记得它吗?”   宁清抬头看着他:“这朝珠,上过新闻?”   罗昀祯轻叹一声:“你果然不记得了,当初,是你割断了这整挂的朝。”   宁清笑了一声,道:“怎么可能!这挂朝珠,当为国宝。怎么可能被我……被我损伤到!”   罗昀祯看着她的眼睛,断定她没有撒谎——她果然不记得了。   罗昀祯突然将整挂朝珠,挂在她脖颈上。   “你干什么!”宁清一下子站起,就要将价值连城的国宝取下。   罗昀祯握住了她的手。   “这可是国宝级文物,您就不要难为我这样的小人物了。”宁清在他手里挣扎。   罗昀祯仍然握着她的手:“非但此屋内各大小物事,就是这挂朝珠,也可以归你私人所有。只要你宁清……愿意做此地的女主人!” 作者有话要说:  男主表白时,直接拿出一挂雍正朝珠。 百度一下,现实中的雍正朝珠,拍卖了六千万。 真要有一挂六千万的朝珠挂在脖子上…… 呃,其实现实中黄圣依美女在威尼斯电影节上,脖子上戴的一串天珠,价值一亿! 如某汀这般没品味的庸俗之辈,百倍黄美女电影节上戴的上亿天珠,只觉得看上去这和旅游胜地几十块钱的纪念品没多大区别。 其实原本连天珠是什么都不知道。 咳,扯远了。新文还是很冷。哎,应该是蹭热题材蹭元素,但故事写错方向了。 写这个文的时间里,努力研究晋江红文,为下一个文作准备吧。 这个文好像有点轻小说风格。总之不弃坑,大约十几万字,顶多二十万字完结吧。 以及:发文两万多字,总点击900+,收藏四个! 都说这点收比不正常。我也不知道问题出在哪里。 快哭了,好不容易看到点击蹭蹭上涨还挺高兴,然后一看收藏…… 扎心了! ☆、身世与古琴   “只要你宁清……做此地的女主人!”   这算告白吗?   宁清呆呆地看着他。   罗昀祯以为她动心,将她稍一用力——扯进自己的怀抱。   短期内,他了解当今世界主要途径就是看很多电视节目,也包括今人的爱情。现代时装剧言情套路大同小异——霸道多金的男主角“真情告白”后,往往强吻女主,抑或将女主一把扯进自己的怀抱。   然后这个时候女主的表现,往往是芳心大乱……   穿越到二十一世纪的雍正,看了几天电视剧后,以为今人就是这样谈恋爱的。索性有样学样,强吻之事终究有失帝王身份,但把女主一把扯进怀抱……倒还能展现一下帝王的恩宠。   倘若是前世皇宫,哪位妃子能被皇上当众拉一下小手——那都是莫大的荣耀。   今世嘛,罗昀祯想他总得忘却曾经帝王的身份,学一下今人的方式。   宁清在他怀里一动,冷不丁将她脖项里的朝珠,挂在了他的脖颈上。   “你放手!”她在他怀里挣扎,竟然完全没有“芳心大乱”的光景。   他皱着眉头低头看她 ,看她眉头比他蹙得更紧。   “多少人想得……得到如此恩宠而不可得,你竟然……”他简直“恨铁不成钢”,同时松了手。   她立刻向后退,一下子碰到八仙桌,惊吓下赶紧回头,扶稳桌上的成化瓷。   在她眼里,那些茶碗果盘,竟然比他重要!   “你为什么拒绝我?”他用今人的方式质问她。   “你为什么非要找我?”她反问,又接着道,“以你的财富地位以及外形,你完全能找得到比我学历长相都好得多的女子,你真没必要找我。而且我和你之前都根本不认识!你没有道理非要找我这个各方面条件不是特别出类拔萃的,没这个道理。反常即妖,你的言行,只我让认为——要么就是你不正常,要么就是你别有目的!”   她说得如此明白,就要从他身边逃走。   他拦下她,道:“如果你不允许你离开呢。”   “你当然有这个能耐!”宁清昂头看向他,“你在家软禁一个弱女子。以你的财势,法律亦奈何你不得。可是……你觉得这样做真的好吗?能把一屋子文物当寻常物,罗氏家族,怎么会出你这么个后代!堂堂罗昀祯,和一个下三滥无赖有什么区别?”   他果然不再阻拦她。   她推门离去。   罗昀祯摘下那挂朝珠,八仙桌上重重一甩——   满桌的成化瓷被甩在了地上,摔了一地的碎片!   宁清不是个装腔作势之人。   那一屋的文物,加上那挂朝珠,只怕价值上亿!   罗家到底多有钱,她不知道也没有兴趣知道。   不过宁清心里明白:以她的综合条件,其实是根本配不上罗氏家族继承人的。   比她学校牌子响的,比她漂亮的女孩比比皆是。以他的条件,完全可以从中随意挑选一个做女友。   外形堪比明星,年龄不到三十岁,家产以亿为单位。这样的人,就是顶级白富美都也可以随便找了,何必执着于找她!   生活不是拍偶像剧,即使童话里的灰姑娘都是真正贵族的女儿且倾国倾城貌。现实中哪有那么多家境不好的“灰姑娘”被顶级高富帅“一见钟情”?   宁清也不是自卑,只是认为“反常即妖”。罗昀祯之前言行举止根本是视法律如无物,在现代社会出现这么个人物,她直觉对方“不正常”。即使不是个疯子也一定不是个常人!   她是着实不希望平静的生活中多些妖娥子。   出身单亲家庭的宁清颇有些心烦意乱,回到出租屋后,给妈妈打了电话。   然而妈妈的手机竟然无人接听。   她拔打了良久,终于改了号码,是对门周阿姨家。   周阿姨接起电话也奇怪:“今天一整天都没看到你妈了,还以为你妈出门看你去了。前几天你妈还说你在博物馆找了个实习生的职位……”   宁清咬紧嘴唇终于忍不住求人:“能帮忙开锁看一下我妈是不是……还在家中?”   妈妈要是来看她,一定会提前说的。   心中不详的预感,却不敢多想。   周阿姨应允后挂了电话。   宁清拿着手机,心神不宁地等了二十多分钟后,终于接到周阿姨的电话:“你妈昏倒了,已经找车送往医院中。”   宁清买了回家的动车票,第二天赶回,在病房中看到插着管子的妈妈。   “是低血糖引发的晕厥。不过好在送的及时,倒无大碍。不幸中万幸,检查的时候,发现了癌症早期,是肠癌,好在发现得早,治疗及时,当痊愈。”   医生这样讲。   宁清忍不住问:“医药费大概有多少?”   医生说了个大致数字。   宁清呆在了当地。   其实医药费并不算“天价”。   然而家世清贫。妈妈原本当环卫工,如今退休了,也是刚达城市退休金平均线。老了一身病,退休金也就够生活兼看病吃药的。   如今突然大病,除掉医院报销,也是很大一笔开支。   家中从来没多少积蓄。连宁清上大学的钱,都主要靠自己。   至于借钱,不多的几个亲戚,全都嫌他们家太寒酸,明里暗里给脸色看。宁清从小就亲眼目睹妈妈被那些“有钱亲戚”笑话挤兑乃至于绝少来往。而她考上985名校后,多年不来往的亲戚突然纷纷上门全都转换态度夸她是家族骄傲,宁清反过来给他人脸色看。双方索性彻底断绝了来往。   这笔医药费,说多不说,说少不说。可对于宁清来说,几乎是走投无路。   想到新结识不久的吕思椋,这笔钱对她来说应该不算什么,可结识不久,又怎能张得开口。   至于罗昀祯,她刚刚拒绝了他,转眼又回头求他?!   宁清坐病床前默默地流泪。   妈妈睁开眼睛,看到满脸泪痕的宁清,伸手,握住了女儿的手。   “清清,”她唤着她,“你不必如此发愁。其实……你不应该替我操心的。”   “妈,你怎么说这话。”宁清摇头,笑着擦把泪,道,“我可是你的女儿啊,你唯一的新闺女!”   躺在病床上的五十七岁宁永芳突然笑了,看病房中人不少,唤来护士拔了管子,坐上医院的轮椅,让女儿推着自己,出病房,说是想呼吸一下新鲜空气。   医院花园,轮椅停在僻静角落。宁永芳让女儿坐在花坛一角,和自己面对面。   “有件事,我原本想等你考上大学,成年了,就告诉你。”宁永芳说到这里,长叹一声,道,“可是真等你十八岁考上大学的那年,考的学校还那么好,周围熟人们纷纷上门道贺,连那帮向来看不起咱们娘儿俩的势利眼亲戚们,也都上门夸你。你脾气拗,把亲戚们全撵跑了。可那时,是我宁永芳一辈子最光辉的时刻,所以人都夸你太争气了,说环卫工的女儿也能考上名牌大学!”   想到当年接到大学录取通知书后的“最光辉日子”,宁永芳腊黄的脸上,也有了神采与光辉。抬头呆呆看着天空,才又道:“当时那般光景,我竟然怎么也张不开口,张不开口向你道出——你其实……根本不是我的亲生女儿!”   宁清看着她,她却低头躲避女儿的目光。   宁清:“妈你不是从小告诉我,我出生不久,我爸就跟别的女人跑了。我是你唯一的亲人,只有我们娘儿俩相依为命。”   “当年我……年轻不懂事,就跟个傻子一样,中专毕业为了个男人连分配好的工作都不要了,匆匆扯了结婚证,连酒席都没办,就跟那个男人跑了。结果……那个男人后来又跟别的女人跑了,跑之前把酒瓶子砸碎了,拿碎玻璃片划着我脖子逼我跟他扯了离婚证。到头来,我这个大傻子,单位回不去了,男人也没了。跑到这座城市,干起了扫马路的活。你是我天不亮起来扫马路,在路边捡的。我当年自私啊,也没报警也没送福利院,就是觉得自己太寂寞了,娘家也回不去,捡个女婴回家当女儿养,当时私心,想着有个小孩子,至少能陪陪我,还能等我老了,给我养老送终!”   宁清仍然看着她。她再度躲避她的目光,继续说下去:   “你一岁多的时候,我被娘家人找到。他们都以为你是我和那个男人生的。看我成了环卫工,还被那个男人抛弃了。他们觉得我是‘罪有应得’。我爹妈也早不在了。兄弟们被自家老婆管得紧,跟着他们老婆一起嘲笑我。连我一个姐姐想帮我,也被我姐夫骂回去。姐姐回头数落我当年年轻不懂事,就也走了。你也别怪亲戚们势利眼。我人生到了这般田地,都是我自找的!”   “其实我这一辈子,最对不起的,是清清你了。你聪明又漂亮,倘若不是被我这个环卫工捡到带回去养,到了福利院,一定有的是有钱人争着养。我后来才知道,福利院的孩子,哪怕又笨又丑还有残疾的,都是有钱有文化的外国人中国人排长队等着收养,更不用说你这样的了!你要不是运气不好,被一个自私自利的扫马路的捡到,自然是到了福利院,被好人家收养。”   “不过你亲生爸妈也真狠心,你出生不久,竟然被直接扔草地里。捡到你的时候,你光溜溜那么小,长得就像瓷娃娃。身上的皮肤白得像瓷。眉眼也生得真好。一看就是个非常漂亮的娃娃。你这么漂亮的小娃娃,送到福利院,得有多少有钱人家庭抢破头啊。你自然是从小富贵过得跟小公主一样,何至于跟着你妈,你五岁就抱个比你还高的大扫帚帮你妈扫马路了。唉,你从小就漂亮聪明还懂事,周围多少人夸。我在你几岁大的时候不是没有想过把你送个好人家,可是……可是我当时已经舍不得了。我是舍不得你离去,就自私自利地把你留在身边。让你从小到大,跟着一个自私又愚蠢的穷妈,一起受苦受穷,眼看大学毕业好日子就要来临,还要被穷妈拖累。”   宁清站起,将轮椅推回,往住院部走:“妈,外面风大,咱们回病房。”   宁永芳还急道:“你别不相信,我刚才说的都是真的。不然你想想你看到的你妈年轻时候的照片,你妈一直是方脸盘小眼睛大嘴巴,你那个……就是那个狼心狗肺的男人,年轻时候照片你也见过,国字脸单眼皮厚嘴唇。哪里生得你这么鹅蛋脸丹凤眼小圆嘴还有一个小梨涡的闺女……你妈皮肤黄黑,那个男人皮肤也黑。可你看你的皮肤,白得像瓷又像玉。你怎么可能是你妈的亲闺女!”   宁信终于站定了,道:“妈你说这些乱七八糟的,就没意思了。”   她绕到轮椅前,看着妈妈的眼睛道:“我现在只知道,你是我妈,我是你闺女。妈妈病重,闺女自然是要好好照顾妈妈。”   宁永芳看着女儿,一下子哭出来。她唔唔地哭着,边哭边道:“我害了自己,又害了闺女。我……我这样的害人精,哪里配有这么好的闺女!”   深夜,宁清终于回到家中。想到妈妈后来又说的:“捡到你的时候,你身上连块布都没有,但身边有把琴,古代的琴,破破烂烂的。你就挨着那张破琴,不哭,胖胖的小手在琴上一按一按,按出来还挺好听。我是听到琴声才在草丛里找到你。当时天还没有大亮,你漆黑的眼睛看向我,突然绽开一个小娃娃的笑容,还张开双臂要我抱。我赶紧把你从湿漉漉的草地里抱起,你在怀抱里笑得更欢了。我把你带回家,还带回了捡到你时的那张琴。那张琴那么破,不过……这可能是你身世的唯一表记。”   宁永芳说她把“古代的破琴”锁在了柜子深处,还给了她钥匙。   宁清用钥匙打开柜子,取出一个厚厚的布包。   将蓝花布层层叠叠打开,果然看到一张“破破烂烂”的琴。   是张古琴!   琴弦尚且完好,但斑斑驳驳布满铜绿铁锈。且琴身上像是有廉价颜料打翻,五颜六色可谓刺眼,外表堪称丑陋不堪。   古琴是种高雅的乐器。可宁清面前的古琴,外表只有“俗艳”与“破旧”。   宁清是看过妈妈和“那个男人”的结婚照,无论脸型五官乃至于肤色,她的确是和二人无半点相似之处。   加上面前这具破烂丑陋的古琴,心中已然信了十分。   她的亲生父母,又在何处?何至于抛下她,却不给你一个襁褓,只放这么个“破烂”的古琴在身边?   是她的生父抑或生母,从事的职业,和古琴有关?   宁清伸手拂过琴弦,却见琴弦上的斑驳铜绿铁锈,在她白嫩的指尖下,毕毕剥剥往下落。   她不由得一怔——没有接触过也有常识,金属锈迹哪有这么容易脱落。   指尖轻轻滑过,完好的琴弦就这样逐渐显露。   琴身的“颜料”,在双手抚摸下,却没有变化。   宁清试着用清水蘸了手,再次抚过琴身——看似深入木纹的“颜料色泽”,在美丽的双手下,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消失得无影无踪。   不多时,宁清面前,是一张古朴雅致的完好古琴。   清理古琴的过程堪称魔术。   宁清呆呆看着眼前古琴,觉得这张琴,样式款式,仿佛就是传说中的唐朝古琴。   可事实保存至今,尚为完好的唐朝古琴,全世界也就不到二十张。这不到二二张唐朝古琴,有的在国内,有的流于国外。凡在国内的,不是在博物馆就是被私人以天价收藏,是传说中的“无价之宝”。   这样的无价之宝,就是她实习的博物馆,也没得一张。   宁清摇摇头,突然笑了,笑道:“倘若是真的唐朝古琴,怎么可能到了你手里!”   一张唐朝古琴,“九霄环佩”,据说估价上亿。   而她现在还在为养母八万多的医药费而愁苦。   宁清虽说爱好古董,且有一定的鉴定能力,还如此能力还是和真正的专家有差距。只因唐琴太过“价值连城”,家境贫寒的宁清,的确很难相信被搁置自家陋室一角的古琴,真的会是传说中的“无价之宝”唐朝古琴。   此刻的她,只将眼前古琴,看作做工精细仿唐琴的今人古琴。   “琴本身真的很漂亮,只是不知道弹奏起来如何。”   她试着将指尖挑过琴弦——熟悉的触感,她索性“随心所欲”弹奏起来。   古朴、悠扬的乐声,在指尖流淌。   仿佛她又变成了与世隔绝的白衣少女,抱琴在崖间,对着高山流水弹奏着足以令鸟兽们驻足的古乐。   一曲毕,指尖在琴弦上长长的划过——曲终如裂帛!   宁清呆在了当地。   罗昀祯在血滴子昆刹的魔力下,看到简陋小屋里的宁清,独自弹奏古乐的场景。   “陋室神女,千古奇乐。”罗昀祯摇头,“可叹她山林守护神转世,竟然在这么简陋的穷屋中成长。到如今,竟然因一个自私自利的贫穷养母,为区区一点医药费而悲愁!”   神女有神女的自尊与骄傲,她刚刚拒绝了他,怎么可能因为“那一点医药费”,转身向他低头?   这样即便是罗昀祯本人,也是难以接受的。   区区一点医药费,其价还不及罗宅中装果子的一个瓷盘。   一文钱能难倒英雄好汉。   转世神女,也会因为区区不到十万的医药费,一筹莫展。   罗昀祯略一思索,吩咐昆刹:“去办个古琴演奏大赛,第一名奖金……就定为十万!”   以她弹奏古琴古乐的水平,今世寻常“古琴演奏家”也未必及得过。   不过“古琴演奏家”们,不会因为“第一名十万元奖金”而来参赛的。   寻常参赛者,怎会是她的对手?   “而且,”罗昀祯又叮嘱昆刹,“这场比赛,不得透露罗氏家族相关!”   宁清仍然呆呆坐在简陋小屋内。   她当然知道她此生从小到大也没接触过古琴,甚至因为家境不好,没有学过任何一种乐器。   可方才的弹奏,就像是“无师自通”,仿佛与生俱来的本领。   她到底是谁?   她到底是怎样一番来历?! 作者有话要说:  古琴里藏着个大美男! 哦,不剧透了。 为了凑够正文三万字,这章字数五千。不过这文收……估计明天还得轮空吧。 得,俺还是少传播负能量了。 更新到完结为止。 ☆、一鸣惊人   就在宁清为八万多的医药费一筹莫展时,她在网上看到了古琴大赛的相关信息,注意到第一名的奖金——十万!   而且比赛就在当月。   虽然宁清对自己“无师自通”式的古琴弹奏水平,并算了解——甚至分辨不出高低。   不过她觉得这样的消息,对陷于困境中的她来说,大概就是:天无绝人之路!   比赛第一步是海选。裁判是两位音乐学院的教授。   和两位教授之前想象得差不多,海选参赛者并不算多,因为能拿出古琴的人都不多,多数人都是携古筝扬琴甚至其他五花八门的乐器而来——全被教授的几名学生以“乐器不合适”为由,挡于海选门外。   余者本来就人数较少的参赛者,所携古琴,几乎全是价值数千元甚至数百元的市卖货,当琴质本身就足以让教授们耳根不得清净,加上弹奏者水平……   好不容易有人携带价值上万元的古琴而来,琴质尚好,弹奏者的水平嘛,用一位教授暗地里的嘀咕:“牛嚼牡丹,生生糟蹋了好料!”   最可怕的是,竟然有人拿古琴现场弹奏了“小星星”,被忍无可忍的教授直接赶出了场。   “这般呕哑嘶哳难为听,何时方休?”一名教授悄声对同事。   “听了许多人,果然还是俗气者居多。不过嘛,对方来历不俗,你我也难得有如此不俗的出场费。这场赛事,总得到结束。”同事小声道。   两人又相视一叹,都低头不语了。   听了半天“俗不可耐”的琴声,已然让人烦躁到无聊到昏昏欲睡,年纪大点的教授,甚至现场打起了瞌睡。   当一名长相不俗的年轻女孩步入赛场,两名教授竟然都没抬头。   反正这般“出价不俗的苦差事”,只需出耳,无需用眼。   台上女孩先冲两名教授一鞠躬——两位评委都没抬眼皮。   女孩回头,在旁人示意下,落座,开始弹琴。   琴声一响,台下两名教授同时抬头,瞪大眼睛盯着那架古琴。   乐声流淌,两名教授震惊的目光,从古琴本身,转移到了弹奏者身上。   见弹奏者不过二十岁出头的年轻女孩,穿着白色针织衫,长发披肩,清雅不俗,低头弹奏,竟似身心都在琴声中。   “她……她是谁!”一名教授一下子站起,激动得搓起手。   “琴本身是绝品,弹奏者分明是天才。我教了一辈子古琴,带了无数学生,可是……”另一名教授激动得脸都红了,“这样的古琴天才,我怎么从无听闻!”   却说宁清用个登山包装了古琴,只是古琴有些长,尚露一截琴身在外。她也确实找不到其他包来装琴,索性就这么背出来,挤着公交车来到会场。   见几名学生模样的年轻人站门口,第一件事让她拿出包中乐器。   “不好意思,之前很多参赛者都是拿古筝来的。所以……老师让我们先在门外把关,好歹是携带真正古琴,才能进场。”   一名音乐学院女学生冲她不好意思的笑,宁清点头说是应该的,很快自行取出包中琴。   她直接将古琴搁在地上,周围顿时鸦雀无声。   宁清抬头,见几名音乐学院学生,全都目瞪口呆看着搁在地板上的古琴。   “这……这应该是古琴吧。”宁清想来之前,特地在网上搜了古琴图片,对比了,确定这是古琴不是古筝或其他什么乐器,才来参加海选的。   “这……这把古琴,你从哪里得来?”一名男生率先开口问。   宁清略一犹豫,只道:“家传的。”   宁清看周围人眼神更奇怪了,还有人将她从头到脚的打量。   她今天穿的是淘宝的白色针织衫与牛仔裤运动鞋,单价都只有几十元。   至少穿戴上,她看着完全不像有钱人。   “我可以……可以摸下这把琴吗?”为首的男生又小心翼翼开口。   “当然可以。”宁清直接把古琴从地板上拎起,递过去。   好几个学生都来双手捧琴。   然后这张琴,被几名学生集体捧着,像捧着宝。   紫檀岳山、青玉轸足……几名多少识货的学生将古琴上下仔细打量,有人轻叹有人倒吸口冷气。   宁清:“这张琴……有什么问题吗?”   “不,没有任何问题!”为首的男生,将琴双手捧给宁清,叹口气道,“这把琴,太贵重了!请您一定收好,一定……”   他看一眼那个装琴的旧旧登山包,叮嘱道:“一定要好好待它!”   宁清抱了琴径直入内。   几名学生面面相觑。   “那琴,倒像是真的古琴,真的古代的琴。好像就是唐代的琴!难不成……真是从唐代传下来的……古董?”   “唐琴能完好流传至今的,全世界范围还不到二十把。知道‘九霄环佩’吗,一张估价四亿!其余的唐琴,就算没这个价,那也是价值连城。就算归民间私人收藏,唐代古琴一旦出行,都是有武警护送的!怎么也不至于被一个年轻女孩子随随便便背出来。不可能是真的唐代古琴!”   “再说了,能拥有一张唐代古琴的人物,何至于参加这场比赛?”   “不过就算不是价值连城的文物,这样的琴,起码能卖好几万。那个女孩子竟然用个旧包就背出来,太也不知道爱护。”   “而且看她的穿戴,不像是个有钱人。而且她根本不知道琴的贵重。就是不知道这个女孩弹奏水平如何……”   正说着,悠悠古琴声。   几名学生,听如此琴声,全都屏住呼吸。   “是咱们老师在亲自弹奏这张琴吗?”有学生猜测。   “两位老师的琴声,能听得出来。都不是!而且我觉得……这位弹奏者水平,不在咱们老师之下啊。”   几名学生已经听得心旷神怡。   想到女孩子明显寒酸的打扮。一人喃喃道:“这就是……真人不露相吗?”   宁清低头弹琴,身心已然沉浸于琴声中,浑不知周围人的异样。   一曲毕,她终于抬头,一眼就看到台下两位头发花白的教授评委,脸上如痴如醉的神情。   她多少有些诧异,其实一直到现在,她也不知道自己到底弹得好不好。   今生从未学过古琴,方才演奏,完全是“纯出于自然”。   宁清站起,朝台下一鞠躬,然后抱起琴就要转身离开。   这只是海选,她弹完一曲就可以离开,回去等最终结果就是。   “别走啊。”一名教授突然喊。   另一名急得奔到台前,道:“姑娘,留步!”   宁清站住,回头,小心翼翼问:“我没有学过古琴,刚才是乱弹。是……弹得不好吗?”   “不,是好,是好极了!此曲只因天上有,人间哪得几回闻!”一名教授说着,突然道,“等等,你刚才是说……”   另一人接他的话,惊奇问:“你刚才是说,你没有学过古琴?”   宁清低头:“我记忆中确实没有学过古琴,这张琴也是从家里的柜子底下翻出来的,在家乱弹一气。听说有古琴大赛,就来碰碰运气。”   她的神色,完全不像作伪。   两名教授对视一眼,心中疑虑丛生。   一名教授不顾一把年纪往台上爬。宁清把琴放下,过去拉他,却被喝止。   教授看着都心疼:“那张琴是个宝,你竟然就这么随随便便放地上!快拿起来,好好爱护。”   他说着,爬上台。又回头,把另一个行动笨拙的教授拉上台。   宁清只好回头把琴抱在怀里。   两名教授一身土站台上,看看宁清,再看看她怀里的古琴。   古琴本身,归他人所有,不能打主意。至于琴的主人嘛……   一名教授率先开口:“姑娘,你多大年纪,在哪上学?还是已经在工作?何处高就?倘若你愿意,尽可以考我的研究生!”   另一人道:“你年纪一把脸皮可不薄,这姑娘的弹奏水平,只怕比你这个糟老头子还强些呢。你好意思让人家考你的研究生?姑娘,不过你要相信,我的水平还是比他高些的,你要愿意的话,来考我的研究生啊。”   “你说你水平比我高,你有证据吗?”   “你觉得你的水平能当人家姑娘的导师,你敢不敢在同行们面前和这位姑娘公开比一比?”   ……   眼看着两人已经吵起来。宁清在旁小声说一句:“我……我是来参加比赛的。”   吵架声戛然而止。两位教授如梦方苏,看看对方,再看看宁清。   一人唉一声道:“还比什么赛,这是百年不遇的天才,我们两个教授都能做证你现在就是这场比赛的冠军了!”   宁清笑了一下,道:“这样……不太合适吧,毕竟还是海选。比赛总是有流程的。”   另一人还是忍不住道:“比不比赛,姑且在其次。只是这位姑娘,你真的不考虑一下……考我的研究生吗?”   两名教授,全都充满希翼地看着她。   良师固然难求,真正有天赋有潜质的好弟子更是打着灯笼都难找。   宁清方才的演奏,显露出的惊人天赋,是两位音乐学院教授从事音乐事业一辈子都没有见识过的“良材美质”。   这般“良材美质”,收于门下,足慰平生了。   宁清抱着琴,看着两位教授脸上的神情,只有用小小的声音,重复道:“我……我是来参加比赛的。” 作者有话要说:  发文九天,三万字,总点击1200+,末章点击也有22了,收藏是5! 某汀不识谱,不会弹古琴,只有胡乱跳着草裙舞求收藏了! ☆、满汉全席   古琴大赛,顺利过海选的宁清,如期参加决赛。   她委婉表示了没有报考音乐学院研究生的打算。两位教授明显失望之际,仍然发动关系,为“旷世奇才”参加决赛寻找服饰以及化妆师。   决赛当天,一袭白纱,长发梳成古装发髻样,发上插一支白玉镶珍珠的步摇。且被电影学院的化妆师化了个“仕女妆”。   宁清一亮相,当即惊艳全场。台下一片赞叹声,台上摄影师更是难抑心中波动不断调整摄像头方向从不同角度拍摄演奏者。   当她开始弹奏,现场更是鸦雀无声。   古乐悠扬,哪怕不懂古琴的听众,也在如此古乐下心醉神迷。   乐声不满一分钟,后台一名参赛者,突然道:“我这是干嘛来了,自讨没趣!”   她说完就掉头走了。   其余参赛者面面相觑,然后交头接耳打听“天才演奏者来历”。很快大家都知道了她竟然不是音乐学院科班出身,竟然是历史系女学霸,竟然不是出身书本网,竟然出身单亲家庭而且母亲是环卫工……   人多嘴杂,很快将宁清来历打听得差不多。   几名音乐学院科班出身的参赛者,也站起来走了,一人只道:“演奏水平如此,输得心服口服。只是我们这些从小学音乐的,却是远不及一个半路出家非科班出身的,唉,真是让人好生羞愧。”   ……   一曲终响。   宁清抬头,看着全场听众,鸦雀无声。   突然,评委教授带头鼓掌,转眼全场掌声如雷。   如雷掌声中,宁清站起,一次次鞠躬,却一次次不能谢幕。   相比台前的热烈,台后却是分外冷清。   未等天才演奏者一曲古乐终响,后台参赛者们,竟然也都自行退散,陆续走得差不多了。   毫无争议的,宁清得此大赛第一名。   举办方终于现身,以今人限量版衣饰亮相的罗昀祯,亲自将十万奖金颁布给冠军。   台上,两人面对面。   宁清低低的声音:“原来是你!”   “与宁姑娘有缘,”罗昀祯现出一个微笑,“一时善举,竟也能挖掘出宁姑娘不为世人所知的天才一面。罗某人甚感荣!”   “多谢你。”宁清捧着十万元奖彰,想到病床上的母亲。   这次当面致谢,却是真心的。   “不必如此客气。只是不知道罗某人是否有这个荣幸,请本次大赛冠军,赴一次晚宴?”   罗昀祯一句话,却是提高声音说的,现场人几乎都听到了。   宁清抬头看着他。   他颁给的这十万元奖金,能救她养母一命。   更何况“赴一次晚宴”,也是很正常的要求。   虽然她内心深处有几分不安。   然而此情此景,她怎么可能拒绝他这样的当众要求。   宁清垂下眼皮,道:“甚感荣幸!”   罗昀祯说的赴一次晚宴,却不是宁清想象中变得衣香鬒影、绅士淑女们济济一堂的公开场合,而是罗宅私下里一场晚宴。   罗昀祯只提一个要求:“携古琴而来。”   宁清穿了件价值百元的淘宝“羊毛裙”来赴宴,在高雅幽静的所在,立刻觉得自己和周围环境格格不入。   简直就是破旧衣裳的灰姑娘误闯皇宫!   她之前已经见识过罗宅的古色古香,古董遍地。   如今,长而宽的堂屋,长长的花梨木桌,房梁下挑着一盏盏琉璃灯,四周站着穿金戴玉旗人宫女装束的侍女。   罗昀祯是清朝皇帝的装束,戴着那挂雍正朝珠,坐在桌子最上方。   宁清坐在桌子最下方。   长长的桌子,琳琅满目,各色珍馐,竟然是满汉全席!   罗昀祯在自家私宅,用整套的满汉全席,招待着唯一的客人——宁清!   宁清呆呆地坐在长桌最下方,看着令人眼花缭乱的上百道精致菜肴,笑道:“这菜也太多了,是不是还要等……其他客人?”   罗昀祯:“本来就是请宁姑娘的一次家宴。这次家宴,只有宁姑娘一位客人!”   宁清:“可是这么多菜……岂不浪费?”   罗昀祯:“宁姑娘大概不知道,倘若在大清的宫中,受宠的妃子,每次正餐,餐桌上,总会摆上百道菜肴供选择。且天天如此月月如此年年如此。宁姑娘偶然一次,其实是宁姑娘今生受委屈了。”   宁清不言语了。   青铜烛台的烛光照耀下,她的脸色,明显有异。   “宁姑娘不必拘礼。这桌上的菜,喜欢哪样,尽管开口,会有下人侍奉。”   罗昀祯微笑着,见她还是脸色有异不言语,吩咐身边“宫女”:“正餐未开始,是先得吃些果子开胃。且将各色甜咸干果以及新鲜的水果奉上,看宁姑娘喜欢吃哪样。”   果然各色干果蜜饯以及切片的新鲜水果,被几名华服宫女,轮流捧于宁清面前。   “不必有劳几位,我想吃什么,自己取!”   宁清欲站起,面前一宫女一屈膝,她登时僵住了。   宫女屈膝道:“宁姑娘是贵客。岂有贵客亲自动手的道理?还望贵客莫难为奴婢们!”   “不要这样……”   她赶紧伸手扶宫女,刚刚触及对方衣角,对方立刻站起——非但行为诡异,脸上亦没有任何表情,声音机械道:“还望贵客落座,待奴婢们好生侍奉。”   宫女的脸,很美丽。然而——   宁清看着她那张美丽却没什么表情仿佛暴像的脸,只觉得心里打个突。   环境华丽而诡异,眼前诸位宫女们,何尝不是华丽而诡异!   主人穿着清朝皇帝装,侍女扮成宫女且一个个就像移动的蜡像。   宁清见诸位宫女们轮流捧来各色果子,又接着轮流捧来各色蔬菜。她看向宴席,突然指向远处的一道烤乳猪,道:“我可以要点那个吗?”   一大金盘的整只烤乳猪,被两名宫女抬到宁清面前。乳猪背上,还插着一支金柄小刀。   宫女伸手至金柄。宁清立刻道:“我来!”   眼前宫女,分明是听从命令,当即垂手侍立一旁。   她亲自动手,将金柄小刀从乳猪背上拔下,一手握刀,一手托着乳猪腹下,从乳猪腹部切肉。   罗昀祯发话了:“宴席刀具,怎能让客人亲自接触,真是不懂侍奉的一帮废物!”   两名宫女当即上前。   宁清却头也不抬道:“很快就切完了。哎唷——”   她一用力,小刀往下一切,恰恰托着乳猪腹部的手上。   这一刀,切得可不浅,手掌间鲜血长流。   宁清抬头苦笑道:“我真笨,切下肉都能把自己手切了。不过……怕是不能继续赴宴了。罗先生不介意的话,我想先去趟医院。这伤口不浅,大概要打破伤风。”   她仍然一只手握刀,另一只受伤的手自然垂一边——鲜血嘀嘀嗒嗒落于身边搁置锦凳的古琴上。   宁清的鲜血,流过琴弦,融于琴身中,消失于无形。   只是在场,无论远处的罗昀祯,还是近在咫尺的宁清本人,都没有注意到这个小小的变故。   罗昀祯并没有站起,仍然端坐上首,道:“真是可惜了。本来还想请宁姑娘在此处以此琴亲自为罗某人弹奏古乐一曲。不曾想……哎——”   他一声叹息,站起,却并没有送客,远远望着宁清,道:“令堂在医院。宁姑娘实习中一个人租住,也不忙早回。只是宁姑娘明知今日来罗宅做客,却故意穿得这般寒酸,是有意驳罗某人的脸面吗?”   宁清不卑不亢:“那是罗先生误会了。宁清本来就是个环卫工的女儿,大学还要勤工俭学,穿戴寒酸,却是现实所致。以本人清贫现状,哪里置办得起高档华服?以及宁清如今不慎划伤了手,还有望罗先生放人一马——让宁清去医院诊治。”   “方才开玩笑,宁姑娘莫放在心上。”罗昀祯笑道,“宁姑娘一点皮肉伤,不必非出宅不可。不是罗某人自夸,这罗宅寻常家具等物,大概出了宅很多都能进宁姑娘实习的博物馆。比起这许多家具,罗宅的伤药也不是外面医院所藏药所能及。以罗宅的伤药,宁姑娘本不必非出宅不可。倒是这身寒酸衣裳,罗某人是觉得衣裳实在配不上人物。罗宅倒是藏有几件像样点的衣裳,堪配宁姑娘。宁姑娘莫忙先走,姑且先敷伤药,再由宫人们侍奉香汤换新衣。相信以罗家伤药之功效,宁姑娘足以在沐浴更衣后,再亲手为罗某人抚琴一曲。想那时月下佳人,古琴古乐,足以慰藉平生。”   四名宫女将宁清包围,集体屈膝,集体机械道:“还望奴婢们侍奉贵客敷药沐浴,更衣抚琴。”   “原来罗先生请人弹琴,还需要他人来沐浴更衣!”   宁清笑着,一只手握金柄小刀握得可更紧了。看准旁边青铜烛台点燃的烛火,再看看面前四个言行机械面部如蜡像的宫女,突然伸手,将青铜烛台推倒。   烛火恰倒于一宫女裙裾上,瞬间点燃裙裾。   裙裾燃烧得甚快。宁清瞪大眼睛,见那宫女竟然不闪不避,转眼大半个身子被火焰吞没。   火中纸灰飞起。被燃烧的宫女,瞬间在火焰中变成纸人,化成火光与灰烬。   点点星火溅于其他三名宫女身上。   这三名宫女,亦飞速在火光中变成纸人,化成纸灰飞扬而起。   这几名宫女,竟然都是纸人化作的!   宁清看着远处的帝王装束男子,步步后退,摇头道:“你……你到底是什么?”   罗昀祯站起,一扶扶桌沿,道:“一点烛火就能把这几位宫女烧回纸人原型,你以为朕就想不到这点吗?只是……你连前世都记不起,以为单凭你自己,真能从朕面前逃离吗?” 作者有话要说:  多了两个收藏,现在是七个收藏了! 呃,文再冷,也要坚持到完结! ☆、琴妖   罗昀祯从袖中,取出一叠纸人,掷出。   纸人飞舞在空中,尽是宫女太监的装束,转眼向宁清飞来。   宁清从地上捡起青铜烛台,看准出口的位置,往外跑。然而纸人们悉数飞近。她向旁闪避,恰恰踢倒锦凳,整个人亦栽倒,倒在原本放置锦凳的古琴上。   手掌伤口裂开,更多血流在古琴上。   她浑然不觉,抬头,见方才巴掌大的纸人,眨眼变成真人大小。成群的宫女太监,表情僵硬,将她团团包围。   宁清:“你到底是人是鬼?”   她已然举起青铜烛台——蜡烛半燃。   罗昀祯:“不要把朕当鬼怪。不过我建议你还是不要用火点燃这些人,对你没什么好处的!”   太监尖着嗓子:“请娘娘不要违背皇上的旨意!”   宁清以手中烛台点燃了面前的两名太监——果然对方瞬间化作燃烧的纸人,又化成两缕青烟。   更多的宫女太监逼近。   宁清将手中烛台四周一划——   十多名宫女太监被点燃。   青烟缭绕,成浓重一团,将宁清包围在其中。   宁清在大团青烟中剧烈地咳嗽。   罗昀祯:“朕并不想亲自动手。更何况,你毕竟来历不凡,哪怕今生失忆,朕也不敢托大。非寻常凡夫俗子,焉知实力如何?”   咳嗽声微弱了许多,他却继续道:   “前世,你假扮琴师,以寻常古琴,弹奏出一曲震动京城的古乐。琴声传入紫禁城,连朕都想见识一下如此琴师得是何等人物,却不料你外表纤弱女子,却是假琴师真刺客,竟来行刺朕!无论你来历如何,又如何能真的行刺得了朕?”   “朕怜你惜你,愿意将宫中无人能及的恩宠赐予你。你却不肯接受朕的恩宠,执意行刺朕。然而朕对你的心却始终不变。前世,你只用寻常古琴就奏出一曲旷世奇乐;今生,朕希望你能回归前世的神女的身份,以神女之尊,用前世之琴,为朕弹奏一曲。”   青烟四散。   她卧在地上,一动不动。   如此毒烟,不仅让她失去了行刺人的能力,亦能让她恢复前世的记忆,哪怕是部分记忆。   他想要的,是真正的神女。而不是今生如寻常凡夫俗子一般,为区区数万元医药费一筹莫展的平凡女!   又有两枚纸人飞出,化作两个华服宫女,将倒在地上的宁清搀起。   她一头青丝纷乱,低头着,在两名傀儡宫女的扶持下,摇摇欲坠。   罗昀祯至她面前,挑起她的下巴。   脸色青白,双目紧闭。然而容颜却似比方才美了几分。   “你现在是神女了吗?”他问她。   她睁开眼睛,道:“你为什么不杀我呢?前世,是我将你身首分离。”   罗昀祯:“当时你不动手,我其实也活不了多久的。宫内宫外,除了一两个太医,无人知道我身染恶疾,不定何时归去。唯有神女的真心,能助我得享天年。你只不过早动手几天而已。当时,你其实多此一举。你只要多等几天……”   她突然笑了,笑道:“可当时你毕竟死在我手里!”   罗昀祯:“你在宁古塔做神女,清清净净近千年不好吗?发配宁古塔罪人那么多,你为何偏偏为了吕家的后人,不顾性命来行刺朕?吕家人和你有什么干系!”   她惨白着脸摇头:“吕家孙女,在宫中身中侍卫几十刀而死。她死得恁般惨,我必须要为她报仇!”   “你说的是吕四娘,今生的吕思椋。这个丫头有什么好!连果郡王都为了她来违抗朕!果郡王明明可以得到比吕四娘美得多的女人做姬妾,他偏偏为那么个小丫头不顾死活,明知吕四娘行刺朕,还要藏刺客在王府。他根本大逆不道!倘若他不是朕的手足兄弟,朕定要治他以死罪!”   罗昀祯说到这里,已经是明显声音有异。   为了吕四娘,果郡王违背他皇兄的旨意;   为了吕四娘,连他钟爱的宁古塔神女都不顾一切入宫行刺。   这个吕四娘,身中侍卫几十刀算死得便宜。倘若她被活捉,他定将她千刀万剐、凌迟处死!   念及此处,罗昀祯离神女更近了,在她耳边道:“倘若你今生都不肯从了朕的心愿,朕总能将今生的吕思椋捉来,千刀万剐,将她在你面前凌迟!”   她一口唾向他的脸。   他用袖子试去。   她骂他:“暴君,你不如现在就杀了我!”   罗昀祯手握金柄小刀,刀尖在她脸上轻轻划过,道:“你以为舍不得杀你吗?始终违背朕的心愿,甚至设法要行刺朕——你以为朕就下不了这个狠心处置你吗?!”   她正在恢复前世神女的身份,她的容颜,也正在恢复神女的绝世容光。   他呆呆看着这张脸,原本轻轻划过她脸颊的金柄刀,脱手落地。   他至今记得初遇前世的她,一袭白纱,月下抱琴,在御花园一棵花树下缓缓转身,脸上的光辉,竟似比月光更皎洁。   神女一回眸,足以让六宫粉黛无颜色。   ……   他可以给神女天下无人能及的帝王恩宠;   只要神女能予他真心。   神女的真心,能够助他治愈当年随时能暴薨的恶疾。   然而前世神女的真心,竟然给了吕留良的那个孙女!   一个是宁古塔的神女,一个是发配宁古塔披甲人为奴的罪女。   原本怎么也不应该攀上交情的两个人,竟然在宁古塔成了莫逆之交,乃至于生死之交!   罗昀祯看着那张脸,不再去记恨吕家的孙女,只对她道:“朕只要你的心,要你的真心!”   她去搂他的脖子。   他立刻倒退一大步。   前世,她就是用这样的举动接近他,再用暗藏手心内的琴弦,割下他的首级!   血滴子已然出现主人身后,时刻盯着神女的一举一动。   毒烟后,她已经没了反抗的能力,至少绝非血滴子的对手。   “你永远也得不到我的心,无论哪生哪世!”   她这样对他道,突然一用力,挣开两名纸人宫女。拾起地上的金柄小刀,向脖项处划去。   她宁死,也不要当雍正的禁脔!   棕色烟雾腾空而起。   原本搁置锦凳上的古琴,在烟雾中化作一个红棕色古装衣着的长发男子,出手打落神女手中的金柄小刀,将虚弱无力的神女负在肩头。   “主人莫轻生,秦梧带主人离开此地。”   琴妖秦梧,因主人血而在琴身中苏醒,背负起中了毒烟的主人,向门外闯。   血滴子出手,拦在琴妖面前。   剑眉星目的琴妖,和一身阴寒气的血滴子。   “倘若前世有秦梧随主人同行,主人总不至于孤身中小人毒计!”   前世,他执意随主人深入京城,然而却被主人以“险地多险”为由,将他和白虎精在宁古塔雪山深处封印了一个月。   一个月后,他和白虎精双双解除封印,独自去京城,却得知了主人去世的消息。   主人是为了吕四娘行刺雍正,同归于尽。然而朝廷内外封锁了真相,对外只称皇上一夜暴薨。   他找到了主人的尸骨,算来主人转世得二三百年后,和白虎精雪涧达成约定——   灵力差一些的雪涧,留在宁古塔附近的雪山,自我封印,等待二三百年后苏醒,再来寻找主人。   而他秦梧,变回古琴原型,将主人的骨灰,洒在琴身上。   算来二百多年后,将近三百年,主人转世,却没有投胎,直接转世为一个幼小女婴,和秦梧的原身古琴,现身草木中,被人类发现收养,以寻常人类的面目,在凡人堆里平凡成长。   只有主人青凝,前世的宁古塔神女,转世后的今生,危难中,血光之灾之时,才能以转世神女的鲜血,唤醒琴身中的琴妖。   他果然及时醒来,避免主人今生过早结束。背负着中毒烟后恢复神女记忆却失了神女之力的青凝,即今生的宁清,面对今生的雍正,和雍正身边忠心耿耿的爪牙血滴子。   血滴子看出琴妖此生的妖力:“你不是我的对手!”   秦梧:“可我终究要保护我的主人!”   秦梧先出手,却是冲着罗昀祯。   血滴子直接对秦梧下杀手——伸手插向对方咽喉,却终究被对方及时避开。   血滴子的毒掌,□□秦梧的肩头。   然而秦梧肩部化出一根琴弦,将血滴子手腕缠绕。   秦梧笑了,笑道:“你中计了!”   血滴子毒掌深深□□他的肩窝内,根本来不及退出。   琴弦收紧,割断手腕,整只手掌就这样被割裂。   血滴子断腕处,鲜血如泉水般喷将出来,他当即栽倒,痛得冷汗直淌,剧痛下亦手忙脚乱撕破衣裳布料裹断腕伤口处止血。   他明显重伤,根本无力追捕对方。   罗昀祯看着眼前发生的,赞一声:“好个赤胆忠心!”   双方的“奴才”,都是赤胆忠心!   神女身边的琴妖,关键时刻够狠,对自己够狠,对敌人也够狠!   琴妖逃离时,肩窝处,还带着血滴子的断掌! 作者有话要说:  这文本来想蹭热元素“娱乐圈”,原本大纲中确实有主角配角一起演电影混娱乐圈的剧情。不过这样的剧情只占一部分且于主线发展无必要。 看了金榜上的娱乐圈文,发现人家基本是娱乐圈元素贯穿全文始终的。 大概意识到蹭热元素蹭错了方向。于是删掉原大纲中硬加进去的娱乐圈相关剧情,重新调整故事,反而故事整体看上去好了很多。 这文貌似轻小说风格。 唉,签约晋江满两个月了,菜鸟新人一个,就要网文上好好补课了。 ☆、山林奇遇   琴妖带着昏迷过去的主人,扒上了去东北的火车。   倘若不是重伤,凭琴妖的法力,何需借助如此人类交通工具。   火车,是一辆货运的火车。   整整过一夜,次日,天光大亮,宁清醒来,在“敞蓬”的车厢中半倚半躺。身上脸上,全是煤灰。身边,是明显破败的古琴。   琴身有裂纹,琴弦亦断。   然而古琴一边,是成捧的野果。   秦梧重伤不支变回古琴前,还不忘为受伤的主人采回一捧野果。   宁清舔了舔干裂的嘴唇,稍稍探试了野果上的煤灰,悉数吃下。   她要保存体力,携断琴,到宁古塔,寻找白虎精。   前世为神女,不沾荤腥,亦少食五谷,主要以山林间的果蔬蜂蜜等物为食。后来与吕四娘为伴,她才寻来人间的锅炊盐巴等物,和吕四娘一起煮饭烧野味,却是浅尝辄止。   转世为凡人,虽然仍然以素食为主,但饮食间和寻常凡人差别不大。   如今恢复前世记忆,虽然不完全是神女,但也不再是纯粹的凡人。一捧野果,足以让她恢复了许多气力。   火车驶入东北境内,气候已经明显变冷。宁清抱着古琴,待火车停驶,从车厢内停下。躲避着火车站工作人员,悄悄溜出车站。   蓬头垢面,衣衫单薄,又抱着一张外表破败的古琴。一路上,宁清尽可能躲避着人群,尤其是“会盘问的警察”。凭着清亮的双眸,斯文的言语,一路搭着“顺风车”,顺利到达宁古塔——如今的宁安市。   前世较清冷的边陲小镇,到如今,相对来说,可谓“繁华热闹”。   当然,不到三百年的发展,中华大地,大部分城市都变得“繁华热闹”了许多。即使如现在的国际化大城市的深圳,几十年前,也不过一个小小渔村。   宁清只在城郊就下车,没有前往市区。径直往另一个方向走。   载她前来的货车司机突然在背后喊她:“姑娘,你去哪里啊。”   宁清回头:“我不到市里,我要去地方……比较偏僻,不过不会有危险的。”   货车司机打量着她,听她谈吐,分明是个有文化的,应该是大学生。脸上很多煤灰,但能看得出相貌出众,是个漂亮姑娘。独自一人走在路上,还抱着张破古琴……总觉得不太正常。   司机好心:“姑娘有什么事,不忙一时,先进城歇个脚。有什么问题,可以找警察啊。”   宁清摇头:“谢谢大哥好心,真的不必了。”   宁清继续往前走。   司机见她不回头,索性跳下车,追来,递过一个包,道:“姑娘我看你一路上就吃些路边的野果子,这哪能行!这包里有些吃的,路上拿着吃。”   宁清看一眼包中,已知是几瓶矿泉水几包面包饼干还有袋装榨菜,当即道:“大哥你好心,可是真的不必!我没钱,而且我也不需要这些。”   “是送你的,不要钱。”司机把包往她手里塞。   两人在马路上推来推去。   宁清终于接过包,又抬头道:“我要去的地方有点远,大哥,你再送我一程好吗?”   司机重新上了车,载着宁清,所去的地方,越来越荒凉。   终于,宁清道:“在这里,停下车,好吗?”   司机依言停车。见已是荒林,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且到处有积雪。   宁清下车,至一棵树下,用手挖冻土,不多时,竟然挖出一支野人参。   野人参个头不小,光是参须都有指头般粗细。且已成人形,手足口鼻俱在,端的是个宝贝。   “大哥是个好人,无以为报,送个人参给你!”   宁清将野人参送到车上。   司机目瞪口呆,看着她,道:“你……这也太贵重了。不过你怎么知道这地方有这么贵重的野人参?”   “我知道这林间总有野人参。我是……从小随爷爷在山上挖参,所以哪里有参,能看得出来。”   宁清拍拍手上的泥土,抬头笑道:“谢谢大哥免费让我搭车,还送这许多吃的。”   她这才坦然地拿起那包食物,然后以手拔琴弦,咚咚几声琴响。   司机拉过她,塞回野人参:“这太贵重了,我不能收。我给你的,都是不值钱的;你给我的,都是太值钱的!”   “礼轻情义在。大哥你还是快走吧,好像……有大熊往这边来了。”   宁清重新将人参送回车上,抱着古琴和食物,退后几步。果然林间深处有狗熊的嘶吼声。   司机大惊失色:“真有熊瞎子,你还不快跟我跑?”   宁清跑了,却是冲着林间深处狗熊嘶吼的方向。   司机没敢追过去,见远远的,果然狗熊庞大的身影,赶紧回车上,见远处果然一头黑熊晃晃悠悠走来。“奇怪”的女孩子就跟在狗熊身边,远远冲他笑道:“大哥你给的饼干面包好香,隔着包装袋,大熊都闻到味儿出来了。”   大黑熊立起,站在比它矮了两头的女孩身边,熊掌间挟着一袋面包,远远地冲货车司机拱手,仿佛是感谢。   司机掉转车头,一踩油门就跑了。   黑熊撕开塑料袋,一口就把不及熊掌大的面包吞了。宁清再给它一袋奶油饼干,道:“是个好熊,吃了人家的好东西,自然要致谢。不过林间不能随便扔塑料袋,你把这些塑料扔到林外。但不准伤人哦。”   黑熊又吞下整袋的饼干,然后嘴里叼着两个塑料袋,四肢着地,连跑带颠,跑了老远,一直跑到公路上。   公路上一辆汽车抛锚。车屁/股后面正有两个男子埋头换车轮。突然听到异样声响,以及动物的鼻息声。   两名男子回头,见一头大黑熊!   一人啊一声大叫,当即跑到车上,砰一声关了车门。   另一人,吓得腿都软了,坐地筛糠,站都站不起来。面对面看着这头大黑熊,熊口里还叼着两个塑料袋!   大黑熊凑上前,将两个塑料袋拱他手里,然后转身,扭着屁/股不紧不慢地走了。   兀自坐在地上筛糠的人,看黑熊走远了,才低头看一眼手上的两个塑料袋——   一个是透明袋标着肉松面包的字样;   另一个,□□香浓奶油味饼干。   袋子上面,湿漉漉的,应该是熊的口水,连残渣都没留。   他想不到这头大黑熊竟然是专门跑出来扔塑料袋的。只觉得眼前“奇遇”比噩梦还噩梦!   吓呆了的人,突然感觉到自己裤子里也是湿漉漉的。   他吓得尿了裤子!   宁清方才拔琴弦,本来想叫头鹿出来,不想琴弦断折,琴声略偏了方向,直接唤来一头黑熊。   好心的货车司机当即被吓跑了。她教黑熊将塑料扔出山林;这才重新拔琴弦,唤来一头野鹿。   宁清以鹿为坐骑,往山林深处奔驰。   到达积雪覆盖的山头,给鹿喂了一袋饼干和一包榨菜,将装食物的包挂在野鹿的脖颈上,在鹿耳边私语——   野鹿四膝着地,跪倒原地,等待。   宁清孤身入雪山,找到隐蔽处的雪洞。曲曲折折,来到一大块玄冰面前。   玄冰内,封印着白虎精。   白虎是她前世的座骑。没有了神女主人,白虎精很能活到三百年以后。于是白虎雪涧被琴妖封印此处,直待约三百年后,主人转世,再由主人神女,亲自打开封印。   她以手抚冰,轻声一叹。   无论是琴妖还是白虎精,前世今生,都对她忠心不二!   而她现在能做的,就是打开封印,以白虎精的力量,疗治重伤的琴妖。   神女中毒受伤之际,所具神力,不足前世之十一。   有这十分之一的神力,也勉强够了。   她盘膝坐于地上,面对玄冰,汇集神力,在双掌间,成一团青色玄火。   玄火燃烧了玄冰。   宁清勉强爬到一块巨石上。回头看玄冰融成一大滩冰水,全身湿漉漉的白虎精就卧在冰水中。   被封印了近三百的白虎精,勉强站起,尚不得恢复人形,只冲着宁清道:“多谢主人。雪涧……终于再次见到主人!”   白虎精的声音,明显异样。   “你现在尚是行走艰难,却是我故意的。算来三日后,你方得恢复往昔,再有力量去救秦梧。”   宁清爬下巨石,避开地上流淌的冰水,走向雪洞外。   “主人……”白虎精在她身后喊,却没有力气追上去。”   “你三日后恢复的力量,只能救一人。这个人,只能是秦梧。”   宁清这样说着,头也不回,不顾白虎精雪涧的呼唤,快步走出雪洞。   她和秦梧都重伤。而白虎精倘若先救她,只能看着琴妖无法恢复人形,变成一截枯木!   雪涧只能去救秦梧一人。   而她,重伤后耗损了神力。只能回到人群中,独自静养。   宁清在雪山脚下,重新骑上野鹿。奔出山林,在公路旁,将食物全都留给野鹿,这才踏足公路。   此时已然夜间。   她虚弱不堪,打发了鹿,独自在公路上走着,向人类城市的方向走。   地面上一片薄冰,她滑倒在了路中央。   一辆面包车疾驶而来。   宁清坐在冰面上,勉强站起,面包车疾驶到面前。   急刹车声,却是砰一声大响。   一身白衣的孤身女子,被行驶过快的面包车撞到空中,又重重落地!    ☆、大院女主人  昆刹重伤,没有足够的魔力找到宁清的下落。   罗昀祯以今世凡人的方式——对外公布了宁清的照片,重金悬赏,寻找失踪者。   甚至宁清古装弹奏古琴的视频,也在网上广为流传。   刚刚在宁安市卸货不久的货车司机,在大排档喝啤酒吃烧烤间隙,喷着酒气说他的“奇遇”——免费搭载一名白衣女孩,好心给她一袋不值钱的食物,她竟然用手在林间挖出一根野人参回馈,还随便一拔破古琴,就唤来一头大狗熊,竟然像是女孩的朋友。   一群朋友哄然大笑,全都说他喝大了吹牛!   司机酒后急了眼,从包里掏出装在塑料袋里的野人参拍到桌上:“就是这个,难不成也是我吹牛了!”   朋友们嘲笑声变本加厉,直言此人为了吹牛还真能下血本花大价钱买野人参……   正说着呢,一人看手机,啧啧赞叹:“这妞长得像仙女,可真靓!”   立刻有几个人去看手机视频上的美女。   手机主人摇头道:“可惜失踪了。长这模样,又是名牌大学的大学生,可千万不要被卖到山沟沟里啊。不然真是生生糟蹋了……”   刚刚被朋友们集体讪笑的司机,凑热闹也去看视频上的“白衣古琴仙女”,这一看,立刻眼珠子瞪圆了。   “原来是她啊!”他惊呼。   所有人回头看他,有人又笑道:“你想说你认识人家?”   司机打个酒嗝,指着视频上的弹古琴的古装白衣女孩,道:“刚刚说的就是她,我给她一袋面包饼干矿泉水,她徒手挖了支野人参给我。她还拔破琴叫来头大狗熊,就站大黑熊身边,就跟站朋友身边似的。大黑熊还捧着一包面包冲我不住拱手呢!”   ……   罗昀祯终于知道了宁清的下落,就是宁远县——当年的宁古塔附近。   他没有贸然深入人迹罕至的山林雪山,托程叔,动用罗家关系影响力,在宁远县一带,将宁清照片分发给黑白两道关键人物,打听其下落。   终于查出下落——宁清在公路上被一辆面包车撞,面包车车主发现被撞者竟然没怎么受伤且相貌不俗,竟然把她卖给了人贩子。人贩子凭其相貌气质,竟将其高价卖给了黑道上的一个“大哥”。   此“大哥”主要是凭其伯父的势力——其伯父虽然是黑道上的人物,但为人谦逊低调,外表斯文如教师。凭其年轻时打下的天下,极大程度惠及子侄。其子却是读书上进考重点大学走正道;其侄儿,人称“豹哥”,却完全另外一番面貌,整条街的“按摩店”都是他的产业,手下管着百来号“小姐”,剃光头,身上纹了一整只好大的豹子,脖子上累累的大金链,腕上是金光闪闪的大金表——完全是暴发户式的派头。   如今的宁清,被关押在“豹哥”山中私宅。私宅中,有七八条自制土枪和几只猛犬。   豹哥一旦去私宅“享清福”,是对外通讯一概掐断,彻底断绝联系。就连他亲伯父都找不到人。   其伯父得知了罗家来头,已经派人火速赶往侄儿私宅。   罗昀祯得知宁清如此下落后,当即决定,坐私人飞机,立刻赶去。   却说当日宁清走出山林,在公路上被撞。当时面包车司机立刻停车查看,见撞飞的竟然是一个年轻女子,躺在地上,两手撑地,慢慢坐起——长发披散,遮掩了面部;一身白衣,身遭竟无血迹。   司机吓得倒吸口冷气,直问:“你是人是鬼!”   女子回头,脸色苍白,嘴唇亦无血色,只责难道:“你撞了人,还这般问话!”   司机不言语了,只是盯着她的脸。   月光下,她有张年轻姣好的面孔。   司机态度很热心,请宁清上车。直说拉她去医院看大夫。   也是宁清一路上搭便车一直遇到热心的司机,当下也不疑有他,坐进了对方明显有些破旧的面包车里。   天亮时分,面包车驶进一农家小院。   宁清一下车,就遇到四面八方的目光。   院中好几个人,有男有女,全都盯着她看。   一名胡子拉碴的中年男子,甚至上前,仔仔细细看她的脸。   待她意识到不对,冲院外路人喊“帮帮忙”,路人反而进院,和院中几人一起,将她关进了一间小屋内。   门是大铁门,连窗户都用铁条焊死了。   隔着铁窗缝隙,宁清看到面包车司机从胡子拉碴的中年男子手里接过一叠百元钞。   她暗骂自己糊涂!   倘若她是前世神女,这帮凡夫俗子能奈她如何?   也是今世的宁清,虽然家贫,但因为从小到大成绩优秀,长相好性格好,遇到的几乎都是善者。到如今,尚未真正走出象牙塔,也从未遇到过如此奸恶之辈。   而她如今如此容易着道,说到底,是重伤后“过于虚弱”。   不过这样的“虚弱”,也持续不了几天了。   她只需要一个地方,静养数日而已。   院中这干人,应该不是第一次干这种事了。   可怜其他受害者,如今不知下落何处。   宁清隔着铁窗,将院中一干人,包括那名面包车司机,模样看了个清楚,记在脑中。   宁清敲铁窗。走来一个肥胖的村妇,隔窗叫嚷道:“我劝你以后老实点!老实告诉你,进了这个院的小姑娘,没一个能跑出去的。寻死觅活的也有,不过到头来……嘿嘿,怕不整成个疯子,卖给农村老光棍们!”   宁清死盯着她那肥腻的黑脸膛看了一会儿,才道:“我要喝水,吃饭,不过只吃素。以及我好几天没洗漱了,给我香皂牙膏洗发水以及一桶热水,还有换洗的新衣裤。我相信你们也不希望我总是这么脏的外表!”   村妇呆在了当地。   宁清疑问:“有问题?”   村妇回过神来,道:“没……没问题!”   吃过早饭,村妇亲自带她到院中洗澡间,送来整套洗漱用品。全程在旁盯着。   宁清不理会她,自顾自洗漱。半晌,听到村妇一声轻叹。   “你是这院里来过的姑娘们中,最漂亮的一个!脸长得好,身材也好,皮肤更好。这一身皮肤啊,就跟白玉膏似的。而且看着还有文化。姑娘,你就是……不过你这模样,我会帮你求情,让我男人把你卖个好下家,总之不会去穷山沟里嫁老光棍!”村妇且赞且叹且保证。   宁清看她一眼,转身不理她了。   宁清在人贩子的农家小院,吃得好睡得好,精神头养得差不多了。期间几拔陌生人来看视宁清,宁清隔窗看他们和此院主人讨价还价,只当无聊看热闹。   此处小院她要记牢了,总之这帮丧尽天良的,不会有好下场!   终于来辆越野车,带走了宁清。   宁清外表文弱,又是个年轻姑娘。一路上她不哭不喊不叫嚷,镇定自若,所以上车后也没有被绑。有人还想往她嘴里塞布团,宁清只问:“你们觉得有这个必要吗?”   车中几人面面相觑。   年轻姑娘与众不同的气势下,车内人倒也没有贸然无礼。   不仅是因为对方气势。而这位姑娘长相气质如此特别,又分明不反抗——是很有可能在豹哥那里分外“得宠”。   倘若得罪了她,他们这帮当小弟的,只怕也没什么好果子吃的。   所以宁清一路上在越野车中,想喝水就喝水,想吃果子就吃果子,还有人殷勤为她点烟,被她手一挥——非但意图点烟者退却,连车内几个烟瘾者都没敢摸出烟来自享,硬是忍到越野车到目的地。   绕过了盘山公路,穿过两个村落,到达一山林苍郁的所在,一幢独立大院。   越野车径直开进大院,在猛犬的吠叫声中,停车,将车上女子迎下。   宁清抬头看到院中两只藏獒三只大丹犬。全都狗脖子上拴着粗长的铁链子,几个狗食盆里全都装满淌着血水的鲜红生牛肉。   几只猛犬,原本见了生人就要狂吠半天的。   如今宁清在众人簇拥下下车,远远地看了几头猛犬几眼。   猛犬们竟然同时停止了吠叫,趴在地上,头朝宁清的方向,口中唔唔作声。   簇拥着宁清的一众人,面面相觑。   宁清转头往屋里走,仿佛她已经是此地的女主人。   宁清在大院中,喝着香茶吃着山菌菜果,等到第二天晚上,才等到大院主人“豹哥”。   豹哥身高一米九,一身腱子肉,肥头大耳,头发剃得干净,满脑门碧青的头皮。脖子上挂的金链子有指头那么粗。手腕上好大一块金表。从头到脚,七八种名牌!   豹哥脱了上衣,有意在漂亮姑娘面前显示一身的腱子肉,从左肩到右屁/股,纹了整头的花豹子,腱子肉一抖动,整只张牙舞爪花豹子跟着颤动,看上去倒像是活了起来。   宁清差点一口香茶喷出来。   豹哥一见宁清就分外喜欢。   虽说平生漂亮姑娘见得多了去了,手下还有上百名小姐可供随时召唤。可那都是些绣花枕头空壳子。如眼前这位姑娘斯文清雅眉眼秀气,看着就有文化的……还是头一次“拥有”。   豹哥一边抖一身的腱子肉,一边向宁清保证:“宝贝儿,你放心,跟了你豹哥,包管你吃香喝辣,包管你不会受委屈!”   宁清笑了,放下茶杯,站起,到他面前,看他腱子肉上的豹子,笑道:“可惜这豹子是死的,倘若是活的,岂不更妙?”   豹哥脸上笑成一朵花:“你喜欢豹子啊。你要喜欢,咱俩就开了灯,让你看一宿,让你整整一夜看豹哥身上的豹子!”   豹哥伸手去抱她。   宁清退后一大步,到窗下,吹了个悠扬的口哨。   一声兽吼。   豹哥吓得忘了在漂亮姑娘面前抖那一身腱子肉。   窗外,探出个活的豹子头! ☆、惩治恶霸   罗昀祯坐的私人飞机,停在大院高墙外。   飞机的噪音,掩盖不住墙内猛犬的狂吠,甚至还有野兽的嘶吼。   罗昀祯回头问管家程叔:“这位豹哥,还有饲养兽类,如豹子的雅好?”   程叔小心翼翼:“据调查,这位豹哥,只养大型猛犬,倒没听说过养野兽。倘若他是瞒着亲伯父去养……也未可知。”   罗昀祯:“如果不是他,那就是她了!”   他要下飞机,程叔阻拦:“万一真养着野兽,阿祯少爷您久病初愈,犯不上以身冒险。”   罗昀祯看一眼程叔,只道:“有昆刹在,区区兽类,不足虑。”   昆刹断掌间缠着绷带,率领着多名持大型□□和□□的保镖,迎着主人走下飞机,径直走向大院大门。   程叔看着这一众人的背影,心中暗中嘀咕:“这个昆刹,也不知道从哪里来的。第一次见到就在宅墙内。为人阴冷,除了阿祯少爷,跟谁也不多说话,倒是对阿祯少爷极为恭谨。阿祯少爷说他身怀绝技,是个能人,留在身边做保镖。可不知怎么着,昆刹突然有一天断了一只手掌,也不送去医院,就缠圈绷带,照常在阿祯少爷身边伺候。唉,自打阿祯少爷醒转,言行举止,和车祸大为不同。还真有些神神秘秘的。”   多年来“看着阿祯少爷长大”的程叔,这么暗自嘀咕,却也不好多说什么,见阿祯少爷走得远了,也赶紧追过去。   众保镖簇拥着罗昀祯和昆刹,见大门虚掩,径直闯入。集体停下脚步,尽皆愕然。   一只豹子以及两只藏獒三只大丹犬,没有拴链子,围在一处,吃着堆成小山的熟牛肉。   旁边是大型狗笼子,挤着一群男人,几乎都站着,只有一个人坐着。   唯一坐着的那位,也是笼中唯一光着上身,身上纹着整只豹子——应该是传说中的豹哥。坐人堆里抹着眼泪鼻涕。笼中放着一大盆清水,一大盆淌着血水的生牛肉!   见到一群持枪的生人,笼里的男人全都身子前倾,抓着笼子,却又不敢开口,又集体望向笼外的女子。   大院内,笼外,除了野兽猛犬,唯一的大活人就是坐走廊下看书的年轻女子。穿着牛仔裤格纹衬衫帆布鞋,随意扎条马尾,相貌清丽,气质文静,一身的书卷气。二三米外就是大口吃熟牛肉的野兽猛犬。   罗昀祯见状笑了,笑道:“宁清,你又在玩什么花样?”   正在狗笼中哭鼻子的豹哥,听到外人声音,当下擤擤鼻涕抬头,一把抓住铁笼子高喊:“救……救命啊!那女的不是人,她是妖怪,连这野豹子都听她的!你们开枪打死她,我豹哥……”   豹子抬头,冲狗笼中一声嘶吼,五条猛犬也全都回头冲狗笼呲牙咧嘴。   豹哥噤声了。   豹子又回头冲径直走来的罗昀祯嘶吼。   宁清唤一声:“过来。”   豹子乖顺地走过去。   宁清轻抚它头顶:“这个人,你暂且不必理会他。”   豹子果然不吱声,趴倒在女主人脚下,尾巴一甩一甩,活像一只温驯的大猫。   豹子不吱声,五只猛犬也都不吱声了。可也不再吃熟牛肉,卧倒成一排,警惕地看着来人。   罗昀祯走到她面前,脚下就是只没有拴链子的野豹子,面对面道:“你怎么把人关在笼里吃生牛肉,给这些畜牲们吃熟牛肉?”   豹子低声嘶吼,宁清摸摸它的头,豹子又安静下来了。   宁清仰头道:“有些人啊,比方说笼中那几位,平日作恶多端,真是畜牲不如。所以让他们尝尝平时喂狗的食物。不买狗粮也就罢了,生牛肉,都是未检验的,吃了会有寄生虫,你说可恶不可恶?”   “我就知道我为你担心是多余的。”罗昀祯不由得微笑,又低头看她的手中一本道德经:“你还看这种书啊。”   宁清:“这屋里屋外,总共也没几本书。又不能联网,好不容易翻出本道德经,姑且看看,打发时间。”   罗昀祯点头:“这地方是蛮无聊的。不如跟我走,早些离开这般无聊的所在。”   他伸手拉她。   宁清缩回手:“你知道我为什么会到这么无聊的所在?”   罗昀祯:“据说你受伤后,被人贩子拐卖。不过我相信你只是借机会来惩罚这帮恶徒。至于那帮人贩子,不用你费心。警察们已经赶到他们的老巢,确定会一锅端,一个都跑不掉。”   “你办事是能让人放心的。”宁清点头,“不过有个国字脸皮肤黑的中年村妇,她帮我恢复清洁换了这身新衣裳,那几日也算好吃好喝的招待。算是小恩小惠,你看怎么帮她少坐几天牢。”   “好的,我会处理。”罗昀祯点头,还想伸手拉她,宁清把手藏在背后。   “你不愿意跟我走?”罗昀祯单刀直入。   宁清:“如此情形,我能召唤的兽类,也不是你手下的对手。如今愿不愿意,也由不得我说了算。”   她说着,站起,径直走向大院门外:“我有腿,不需要别人拉,也能自己走。”   她自己心里明白:就算把附近山林所有虎豹熊类野兽召唤来,也不是失去一只手掌的昆刹的对手。   他这次“请”她回去,她是逃不掉的。   索性自己上了私人飞机。   临去前,罗昀祯问她:“狗笼里一帮畜牲不如的,怎么办?”   “横竖有人来救他们。应该没几天吧。”她问他。   “大概二三日就有援兵到。”他点头。   “那就好,笼中一盆清水,一盆牛肉。横竖这帮人,渴不死,也饿不死!”   罗昀祯又笑了,回头吩咐昆刹。   昆刹领命而去——然后就是院中刚吃了熟牛肉的豹子,到狗笼前,在一群人惊叫甚至哭骂下,抬起一条后腿,撒了一大泡豹子尿到水盆再到食盆中。   宁清冲他摇头:“你还真损!”   罗昀祯:“那位豹哥,带着笼中一帮爪牙,欺男霸女不必多说。据说还不止一次残害了十二三岁的小姑娘,还都是留守儿童。回头相关证据会出示在法庭上。总之这帮人坐牢前,也应该多吃点苦头的。哦,其实二三日就有援兵到也便宜了他们。横竖死不了人,就让援兵们,其实是一群警察,第五日再找到这帮畜牲就好了。”   大概有五天,一帮“畜牲不如的”,要靠加了豹子尿的水和生牛肉度日了!   回到城市,宁清在罗昀祯的陪同下见到了养母宁永芳,在最豪华高档的疗养院。有三甲医院主任级别的专家大夫定期为宁永芳检查治疗。   罗昀祯见到宁永芳,从电视剧学来的称呼“伯母”,态度颇为谦逊。放下带来的燕窝虫草等补品,自行退出套房,只留母女二人。   宁永芳入住的,是疗养院最好的套房,有供她一人休憩的大卧室,也有两间供护士和保姆入住的小卧室。以及一间大客厅,花瓶里每日一换的鲜花,窗帘都是天鹅绒,地上铺着波斯地毯。   “能入住这所疗养院,我知道的,除了你这个没出息的妈,就是高级干部以及真有钱人们。就是那些高级干部有钱人的长辈,住的房间,都没我这个退休环卫工住得好。这位罗昀祯啊,听说人家家产都是多少个亿。其实说真心话,真有这样的人来追求我女儿,我还不敢同意。就怕是有钱人一时兴起玩花样,不会对咱闺女真心。可是接触来看,我觉得他对你是真上心。长得也真是……说一表人才都不够形容,电视里那些明星好多都不如他的。长得真好,人也真不错,对你又这么真心诚意。宁清你马上大学毕业了,按道理不应该不这么急着考虑终身大事。可是罗昀祯这样的人物,过了这个村可就再没这个店了。清清,我劝你还是郑重考虑一下。你妈这边是没有任何意见的。哪怕这两天你就去和人家领证,妈也是真心为你们高兴!”   宁清微一皱眉:“妈不是你想的那样!”   宁永芳:“不是我想的那样,罗家少爷真心待你,还能是哪样?以人家的条件,就是找个女明星或者清华北大的校花也能找得到了。宁清你是长得好,又是名牌大学毕业。可就凭人物都明显比人家差一截,加上家境……那是天上地下了!你虽然不是亲生女儿,可我看待你也与亲生女儿没什么差别。咱不是贪图人家的家产,是宁清你一旦嫁过去,那日子过得……从地面到云端了。妈是真心希望女儿以后过得好。你要是能嫁到罗家,以后过的生活,是妈这辈子想都不敢想的。”   宁清扭头,也不和养母争执了。匆匆削了几个水果,喂养母吃下,很快离开疗养院了。   罗宅。   罗昀祯:“伯母要是一心为你打算,看了我表现,也会真心希望你嫁给我。”   宁清:“现代不是大清朝了,婚姻不兴父母包办。”   罗昀祯:“可是我毕竟将伯母从人多嘈杂的病房,搬到了疗养院,连护士保姆都是我请来的。疗养的保安,也得我嘱托,特别注意伯母的安全问题。”   宁清盯着他。   罗昀祯一笑,道:“你是个聪明人,知道我一心为伯母好。”   她当然知道他的潜台词:你养母都在我的控制中,你倘若有所不从……   宁清:“我不可能嫁给你的。”   罗昀祯:“婚姻大事,并非儿戏,岂能草率?我可没要求你现在就嫁给我!”   他突然向前一步,与她近在咫尺了,一把抱住她,低头吻住她。   宁清挣扎。   罗昀祯抬头道:“你觉得你现在能反抗得了吗?我不要求你立刻嫁我。但我现在就要你,我现在就要你,成为我的女人……”   嗤啦一声响,他撕破了她的衣衫,露出一片雪肩和黑色肩带!    ☆、前世的记忆   罗昀祯撕破了宁清的衣衫,他动作一停,抬头,看到窗外,黑衣女孩的脸。   一身黑衣兼戴黑手套作“夜行者”打扮的吕思椋,潜入罗家豪宅,站在窗外,恰看到罗昀祯强迫宁清的一幕。   宁清亦回头,恰与吕思椋四目相对。   无人出声。   吕思椋突然拎出个电棍,用力一击——窗玻璃碎裂。她踩着一地的碎玻璃走进来,拉住宁清的手,只道:“这人是个畜牲,你跟我走!”   罗昀祯:“当今世道,擅闯私宅,也是要问罪的。”   “干禽兽之事,说古人之言。”吕思椋回头,“你以为现在还是大清朝吗?”   她拉着宁清的手,径直往外走。   宁清却止步,冲她摇头道:“这样总是不成的。”   吕思椋单个一人,看样子她完全是偷偷潜入此地。以罗昀祯的势力和为人,他焉能轻易放过她?   吕思椋却知道的不太多,以为宁清明显有顾虑,是因为罗家财势的缘故,当即道:“有钱人是不好惹,他们罗家有钱,我们吕家也有钱。总之你不必担心太多,跟我走就是!”   罗昀祯突然笑了。   刺耳的警报声突然响起。   昆刹突然出身,拦在两个女孩子面前。   无论是宁清还是吕思椋,都不会是昆刹的对手。   “当今世道,有当今世道的法子。”罗昀祯在包围圈冲两人道,“警察五分钟之内赶到。我至少保证五分钟内,二位走不出罗宅!”   “警察来了又如何?我没偷没抢,不过深夜来找我闺蜜……你能奈我如何?”吕思椋冲他翻个白眼,见树下有石凳,干脆坐过去,翘起二郎腿道:“我就在这里坐着等警察,警察来了,我直接报案说你罗昀祯在家中囚禁他人!”   罗昀祯看昆刹一眼。   昆刹将一个黑色背包丢吕思椋脚下。   背包鼓鼓囊囊,吕思椋踢了踢,正欲开口。宁清示意她噤声,然后蹲下,打开背包,在月光下看到背包中几样青铜器,看上去是真的古董。   “你竟然想栽赃?”宁清抬头看向罗昀祯,“这手段也太下三滥了吧。”   罗昀祯:“如果不是为了偷罗宅的古董,她又何必打扮成这样偷偷潜入罗宅?”   宁清捧起背包,笑道:“背包上已经有我的指纹,你还不如栽赃给我!”   “宁伯母还在养病期间,倘若你真的进了看守所,只怕宁伯母要离开她现在所在的疗养院,看不起病,贻误了病情。等你的偷盗案查清了放出来,被贻误了病情的宁伯母,境况会糟糕很多。”罗昀祯这样道。   宁清兀自捧背包,盯着他。   吕思椋在旁道:“不必理会他的鬼话!他想栽赃,但肯定证据不足。你我都不会有事的。宁阿姨的病,我们吕家就能请好大夫诊治。以为光你们罗家就是有钱人了吗?”   “你这么夜半三更擅闯私宅,你爹娘知道吗?倘若他们知道,会允许你这般胡作非为吗?会情愿出钱,给致你如此胡作非为的朋友的养母花重金请专家大夫看病吗?只怕他们还会恨你交友不慎,误入歧途!要知道,就算你们吕家有钱,也是你爹娘的钱,不是你吕思椋的钱。”罗昀祯面对吕思椋,这般道。   吕思椋一呆,复又道:“总之你想一手遮天,是没有可能的!”   罗昀祯侧耳倾听远处,笑道:“警车很快会赶来。”   隐隐警笛声,由远及近。   “仗势欺人!你倚仗财势,欺凌我们这般弱女子,我也认了。到底怎么才能放我们走?”宁清道。   罗昀祯摊手:“我只要你留下,至于她……什么时候走可以,这里没人拦她的。只是她非要带你走,我只好把她一并拦下了。不过只要她取消误闯私宅强行带走人的念头,我可以向转眼赶至的警察解释清楚误会,再送走客人。”   吕思椋突然一把拉住宁清的手:“总之你跟我走就是了。他想栽赃,也没有足够的证据。再说他硬要栽赃,我爸妈不可能坐视不理,总之不会让他得逞的!”   昆刹拦在两人面前。   吕思椋冷不丁拿出一柄雪亮的匕首,扎向昆刹,却被昆刹一挥掌打飞了。   “持凶器欲伤人,这还用栽赃吗?罗宅不少角落里可是有摄像头的!”罗昀祯又笑道。   “你放他们走,否则的话,这柄真枪会走火!”   罗昀祯转身,见身后,也是一身黑衣的郭君毅,手持一柄枪,枪口对准他。   前世,他是他的弟弟,为了救谋刺皇上的吕四娘,公然违抗他!   今生,他终于出现他面前,竟然用枪口对准他。   “你竟然还是这副老样子,而且为了这个吕家的姑娘,越发不像话了!”罗昀祯冲他摇头。   无论是郭君毅还是吕思椋,都没能忆起前世。   然而在场另外三个人,包括昆刹,都知道这二人的前世来历。   倘若是旁人,昆刹早已下狠手对付如此“刺客”;然而此刻持枪的却是果郡王转世。   昆刹不敢贸然出手伤人,只看着主子等示下。   “倘若你真的伤我,不怕遭天打雷劈吗?”   罗昀祯向前一步,郭君毅向后退一大步。   “她执意要来,我劝不退她,只有偷偷跟来。她一定要带走宁清,我知道我改变不了她的主意,所以……请你不要阻拦,让我带着她和宁清,一起离开。”   郭君毅不是个胆小的人,可是如今手握真枪对准一个大活人,还是头一次。也不止这一个原因,面对罗昀祯这个“陌生人”,他内心深处,却是惴惴不安,只觉得气势上面,明显被对方压了下去。   见鬼,他明明是第一次见这位罗家神秘少爷,怎么似曾相识的感觉,还内心深处有几分惧怕——惧怕此人!   “你试着开枪,看能不能真的伤我。”   罗昀祯步步向前,郭君毅步步后退。   昆刹突然出手,手中一根黑索,瞬间卷住枪口,弯出一个弧度。   郭君毅猝不及防,下意识扣动板机,砰一声巨响,子弹没有飞出,却炸开。手中枪脱手而落,郭君毅掌心虎口,明显的烫伤兼裂伤。   罗昀祯一把抓住他的手,沉声道:“倘若你还是当年那个亲王,凭你方才举动,朕能剁了你这只以下犯上的手!”   郭君毅瞪大眼睛看着他,半黑暗中,对面年轻英俊的脸,和前世那个戴着皇冠的中年脸,几乎重合。   前世的记忆碎片,涌向大脑。   他一时头痛欲裂,大叫一声,双手抱头,跪倒于地。   不仅是果郡王转世在恢复记忆,就是宁清身边的吕四娘转世,也在恢复记忆。   血滴子的身手,罗昀祯的帝王本相,让前世的记忆,刹那间,纷至沓来——   她本是生活富足的千金小姐,出身书本网,成群佣仆使唤,在散发着油墨香的书架间奔跑玩耍,锦衣玉食,无忧无虑。   十四岁那年,家中大变。先是叔伯父兄们,很多都被捕入狱,后来纷纷斩杀于菜市口;清兵打开去世多年的爷爷的棺木,公然戳尸;吕家女眷,包括她们母女,戴上罪伽,要流放宁古塔给披甲人为奴。   刚到宁古塔,娘就病死了。清兵甚至不让她埋尸,只用一张破席卷了娘的尸首,就要丢弃。她抓住清兵撕咬,险些死在清兵刀下。   琴声响,是一名骑白虎的“白衣仙子”救了她。琴声致诸多清兵罪人昏晕,唯独她一人清醒,被“白衣仙子”带走。   她很快知道“白衣仙子”是宁古塔山林守护神,叫青凝。隐居山林深处,以白虎为座骑,终日抚琴,不食五谷,茹素。绝少接触人烟,却将她这个小小“罪臣之女”留在身边为伴。   只是青凝生性冷清,似乎缺少凡人的情感。听她诉说家中变故,波澜不惊,只道一句:“左右你自身安好,即可。”   青凝不仅救了她,还帮她厚葬了她的娘。按理她不应该说青凝的不是。可是……她仍然斥责青凝“情薄!”   青凝在那般天寒地冻的宁古塔山林,幽居近千年,只一袭白纱,赤着一双雪足,完全不怕冷,为人也真冷!   就是个冷冰冰的人儿,内心也是冰做的罢,完全不在人间疾苦。最多对她吕四娘另眼看待,和她同吃同住,甚至因为她吕四娘一度改了近千年茹素的习惯,开始吃肉,皱眉说“腥膻”,却还是将她吕四娘亲手煮的一碗山鸡汤喝光。   青凝时时舞剑,她缠着青凝学武学剑,得相授,只三年,已经是人间难得的剑客。   青凝只道她学剑是为了“强身健体”,却不知她三年学成,下山在市集中轻易打退一群无赖后,竟然不告而别。只留一纸信笺:“倘若安然得归,此生伴青凝在山林间;倘若不得归,可否请青凝前往北京城,将我的尸骨,带回来和娘安葬?”   吕家族人,不是被杀就是坐牢,或为奴——吕四娘到北京行刺雍正。   行刺帝王,自非易事。她还没进紫禁城就伤在侍卫手中,是果郡王救下她——左右她没能闯进紫禁城,索性被带到了果郡王府。   果郡王待她极好,连她这个一向深恶满清皇室的吕家后人,也在“死里逃生”后对果郡王“另眼看待”,可她还是设法离开王府,设法潜入紫禁城。   她还是没能刺杀得了雍正。大内高手如云,她出众的剑术,也很快落败。果郡王赶到时,她已经身中几十处刀伤——没一处致命 ,这帮大内高手,要活捉她,查清她的来历,要在狱中变着法子来折磨她!   她随娘进了牢狱,在狱中见识过满清爪牙们对付犯人,尤其是女犯的各种刑罚!   犯人们在他们眼里根本不是人,而女犯们,尤其是年轻的女犯,往往受尽凌辱、被折磨得求死不能!   她扑向刀刃,让闪着寒光的刀刃在脖颈上割开一个大口子,气绝于果郡王马蹄下。   ……   今生,脸色惨白的吕思椋,双手发颤,抬头,看到眼前的罗昀祯——也是前世的雍正!   前世,她刺伤雍正而不得;   今生……   方才雪亮的匕首,已经被昆刹打开,落于远处。   而脚下,一背包青铜器,恰有一支青铜短剑。   警笛声已经响在门外。   吕思椋弯腰,从背包里抽出那支青铜短剑,电光石火的刹那间,刺向了眼前的罗昀祯!    ☆、订婚   吕思椋速度太快,快到连旁边的昆刹都不及阻拦。   罗昀祯及时一避,原本刺向他胸口的青铜短剑,刺入他的肩胛。   吕思椋欲拔剑再刺,罗昀祯伸手握住短剑,指间鲜血涔涔,道:“你能伤得了朕,却取不了朕的性命。再不放手,当心死在今人手里!”   宁清用力拉吕思椋:“警察马上赶到。有什么……以后再说,我们先离开这里!”   昆刹出手,被罗昀祯示意退下。   脚步杂乱声。成群警察赶到,见一名黑衣女子手握青铜短剑,剑身刺在英俊青年身上。   警察们面面相觑,转眼将兀自手握青铜剑的吕思椋团团围在中间,多人拔枪,枪口对准行凶者。   每一个警察,都成为现场目击者。   罗昀祯这才将握着刀刃的伤手,松开。   吕思椋竟然当众还要拔出青铜短剑再刺,宁清拉不住,郭君毅只有抱住吕思椋,将她硬生生拉开。   吕思椋带着哭腔喊道:“你放开我,我做鬼也不会放过他!”   她仍然紧握着鲜血涔涔的青铜短剑不放。   有警察上前,擒拿手,令她吃痛放手。   冰冷的手铐铐住了她的双腕,几名警察将她“簇拥”上了警车。   又有老警察上前,问地上一包青铜器缘由。   罗昀祯看一眼宁清,只道:“那包罗家收藏的青铜器,是给我女朋友丢着玩的。”   再问黑衣女子为什么刺伤他。   罗昀祯摊手:“她不是罗家的客人,我和我女朋友吵架,不知怎么的此女突然出现,说什么我害死她全家,要找我报仇。我觉得……你们审问凶犯的时候,可以顺便请位精神科大夫!”   警察例行公事做完笔录离去。   宁清质问他:“你害死她全家,就算被她刺伤……也是应该的。何必这般赶尽杀绝。”   罗昀祯:“你也知道我是个赶尽杀绝的人,要不到了今生了,她还要不顾死活找我寻仇呢。”   宁清气结。   罗昀祯:“现在不是你质问我的时候,而是该求我的时候。”   宁清故意道:“吕家家大业大,总能为女儿设法。”   “可你没弄明白的是,现在罗家,可比吕家有钱有势多了。”   她瞪着他。   罗昀祯肩部厚厚的绷带,抬起一只缠着纱布绷带的手,笑道:“答应和我订婚,公开订婚,我就撤销诉讼。否则,凭我现在的钱势,完全能能力让吕思椋坐牢!”   “仗势欺人!”   “夜闯民宅,故意伤宅主。按当今法律,她坐几年牢,完全是罪有应得!”   宁清知她所言非虚。   果然吕家二老来罗宅拜访被伤主人不成,就来找她。   “听说我们家思椋是为了找你才跑到这里,还伤了人家罗先生。宁清啊,我们老俩口不知道这其中究竟怎样一番缘故。思椋现在进了看守所,有罗家的势力,连我们吕家都没法捞人出来。事已至此,宁清你不能见死不救!”   吕家二老,虽说是求人,可言辞间,已经明显不客气。大有兴师问罪之意。   事已至此,只怕就是吕家二老,也认定女儿是“交友不慎,才进了看守所”!   宁清低着头,半晌,才道:“这事,我尽力而为。”   吕家太太有些急了,当面质问道:“你说你尽力而为,连个保证都没有。你还是不是思椋的朋友?”   吕董事长一扯太太,丢个眼色。回头,见宁清抬头冲二位道:“不是我不肯下保证,是此事结果如何……还要看罗昀祯本人。”   郭君毅也来找吕思椋,私下里道:“前世你行刺他,今生他竟然还是念念不忘你……这个人。前世的皇兄,想要什么样的美女不可得,偏偏只钟情于你一人。今生仍不改初衷。我想你的话,他总是听的。能不能救思椋,关键还是看你宁清本人意愿了。”   宁清还是那般回答:“事已至此,我尽力!”   宁清面对罗昀祯:“你说过的,倘若我和你订婚,你就撤销诉讼。”   罗昀祯:“帝王之言,自然是一言九鼎。倘若你现在答允和我订婚,我今天就让吕家姑娘出了看守所。”   “一言九鼎,我相信你的承诺。”宁清抬头,道,“订婚之事,随你意!”   罗昀祯叹口气:“说得这么勉强,我怎么觉得你不愿意这门婚事啊。”   宁清:“好,我现在就说,我愿意和你订婚!”   ……   “大清帝王迎娶宁古塔神女,岂能草率?信得过神女承诺。成婚之事,先要有正式的订婚,才能有正式且更盛大的成婚!”   罗昀祯果然“一言九鼎”,在宁清“愿意订婚”的当日,就设法让吕思椋出了看守所。   多日后,他在本城选择一家五星级大酒店举行订婚仪式。   至于结婚仪式……就算进不了紫禁城,也要去太庙举办方成体统!   五星级酒店,满汉全席,遍请名流,宁清所着旗袍、罗昀祯长袍马褂,皆是云锦织就兼上等苏绣——按罗昀祯的话,今生匠人马马虎虎,比不得前世宫人巧匠了,姑且也只有这些稍许马虎的。   只是几百年前真正出自宫中的云锦衣裳,放到今日,也穿不得了。出了特殊保护装置,皆是稍一用力就能扯成碎屑的。   然而仪式上一对未婚夫妇的着装,还是得四方“眼尖者”盛赞不已。   知名服装设计师打量二人衣着,只道:“这两套衣裳,真可以送进博物馆收藏了。”   不仅是衣裳。有懂行的,愕然发现满汉全席盛菜的青花瓷器,皆是古董!   现场不显奢华。然而行家们都看得出这场订婚仪式的各色器物,若非古董,就是能与古董竞价的“无价之宝”。   连未婚夫拿出的戒指,也不是大众意义的“鸽子蛋钻戒”,而是一枚翡翠戒。   硕大的翡翠戒,在未婚妻脸上投下一道淡淡的绿影。   罗昀祯拿着翡翠戒,当众道:“当年雍正帝宠爱过的年妃所戴,如今,拿来做我未婚妻的求婚戒!”   罗昀祯在罗宅看到的诸多戒指,也只有这枚“当年年妃日日戴在手上的”,还像样些。   当年,他也的确在后宫诸妃中,格外宠爱年妃。   至于年妃后来……   怪只怪,她那个好大喜功又目无皇上的长兄!   倘若宁古塔神女前世入宫愿意做他妃子,他会给予神女妃子比年妃更多的宠爱!   “戴上这枚戒指,你是我的未婚妻。也会在不久以后,成为我正式的妻子!”   罗昀祯低声对她说。   宁清咬紧嘴唇,她说过,只要他撤销对吕思椋的诉讼,她就和他订婚。   她终归不能食言!   宾客们集体鼓掌。   掌声与赞叹声中,罗昀祯就要将那枚象征订婚的翡翠戒,戴在宁清手上。   大幅玻璃窗碎成粉末。   一团白影飞掠而来,在众人的惊呼声中,打退挡在男女主人身前的独手昆刹,抱起宁清,飞跃而十七层的玻璃窗。   罗昀祯看得清楚:是个身穿华美雪白皮裘的少年。   是宁古塔白虎精化作的人形,闯入订婚仪式,带走了当年的主人宁清!   无人处,昆刹跪倒在主人面前,垂首道:“奴才没用!”   “你伤重如此,此事并不怪你。”罗昀祯只淡淡一句,遥望窗外东北方向:“此时的她,当已回到当年的宁古塔山林。”   当年的宁古塔,如今的宁远县,附近的雪山丛林,原本人迹罕至处,却多了些“人烟”。   宁清、吕思椋、郭君毅,以及恢复人形的白虎精雪涧、琴妖秦梧,共处一座山洞里。   比不得前世,雪涧茹毛饮血、秦梧以露水为食。   如今,两妖三人,都如寻常人类一般,筑起了锅灶,又有吕思椋特地到城中采购的各色蔬菜肉食调料并些米面。   吕郭二人,今生皆为富二代,从小保姆照顾,都是只会泡方便面的主儿;雪涧和秦梧,也并不习惯人类的烹饪方式;结果只有宁清亲自下灶,做给大家吃。   洞穴中只有一块大石为桌,五个人挤不下。雪涧捧一盆红烧排骨,秦梧端一碗清炒蔬菜,两人到洞穴外并肩蹲着,边吃边聊,声音甚低,偶尔轻笑。举止神情皆亲密。   “他们两个,关系好得很呢。”吕思椋看两人背影,笑着对宁清说。   “秦梧本是一张御用唐琴,安史之乱后从唐宫流落到民间,几经辗转,到了东北,被我所得,此琴本有灵性,在此山林中,得日月精华,时日久了,竟然成精;白虎亦非寻常畜牲,原本不在这片山林中,却比唐琴晚得多,北宋时,有人为贿赂当时的太师蔡京,围猎此虎欲得一张白虎皮,白虎奔逃至此处山林,得我收留,为报恩甘为座骑,时日久了,竟也成精。一琴妖一虎妖,日夜在一处,尚未修得人形,已生得感情。我原本以为他们成人形后,会成一男一女。却不料,却还是两个男子……”宁清说到这里,笑着摇头。   “两个男子就不可……”吕思椋说到这里,遇到宁清的目光,改口道,“就不可以成为好兄弟吗?”   秦梧和雪涧回头看向这边。   秦梧一条胳膊搭雪涧肩上,笑道:“我们当然是好兄弟。至于两位姑娘……人家是好姐妹。”   “好兄弟——”雪涧回头向郭君毅招手,“不和我们两个到山林中……采些饭后水果吗?山林中不少野果子,外面市集都买不到的。”   郭君毅到洞穴外,笑道:“活了好几百年的虎妖,不晓得现在已经不说什么市集了,现在的说法是市场!”   三个青年果然到山林深处搜寻味美难得的野果。   洞穴内,只余两个姑娘。    ☆、结局   洞穴中,两个姑娘,都是半晌无言。   吕思椋环顾四下,道:“还是这个山洞,三百年了,都没怎么变。”   宁清:“山林却是变了很多,树木少了很多,鸟兽也少了很多。三百年间,只有这些冷冰冰的石头,没怎么变。”   吕思椋突然站起,走出洞穴,向东南方向行,:“我记得那边有个温泉,不知还在不在?”   将近三百年,不仅是吕思椋,就是今生的宁清,对如今的山林,也不甚了了。   两个姑娘,不言不语,披荆斩棘,曲曲折折走了老远,终于看到水汽氤氲,拔开丛丛藤蔓,见一温泉。   “这处温泉,竟然还在!”吕思椋回头冲她开心道,“就连这棵古树,也在!”   苍天古树下,累累的藤蔓遮掩,小小一方温泉,大概能容纳七八个人。前世,却是她和她的洗濯之处。   四下里,鸟鸣啾啾,偶尔有小兽惊惶走过。   “这里不会有人来。宁清,姑且让我们如前世那般,共浴此处。”   吕思椋说着,除下衣衫,跃入温泉。   宁清看着她的身影,稍一犹疑,也除去衣衫,至温泉中。   温泉底下,许多的滑溜溜的鹅卵石。如前世那般,两个女孩子,取泉底鹅卵石来搓身。   前世当然不如今生这般许多的洗浴用品,甚至山林深处也不及城中大户人家那般有沤子或澡豆等物可用。洗浴时去除身上的污秽,要靠这些圆圆的小石头。   浴后却不需涂抹香膏,此处温泉,似有润泽皮肤之功效。仅以鹅卵石温泉洗浴,足够少女肤若凝脂。   宁清如前世那般,用鹅卵石为她搓背。惋惜道:“可惜当年那枚玉梳不知何处。来得仓促,也没置办这些物什,过两日,还得进城一趟。”   她见她一头乌发被一根复古发簪挽成个髻,欲取下发簪,被吕思椋一把抓住手。   吕思椋回头:“别动那枚簪子!”   宁清动作一滞,又笑道:“这根发簪,倒像是有来历的。莫非,是哪个男孩子送的不曾?”   吕思椋不答,只望着她,眼神中似非似喜。   吕思椋握着她的手,突然道:“真希望永远和你在一起。”   古树后,罗昀祯只往温泉中望了一眼,就移开目光,掉头走开。   他为寻她而来,却无意中撞到她在温泉中洗浴……   温泉中还有吕家姑娘。   当即回避,无声无息走开,走出不多远,见前方巨石后,转出郭君毅。   “皇……皇兄,”郭君毅低声道。   罗昀祯苦笑道:“还叫什么皇兄,大清朝都没了!”   ……   温泉中,换成吕思椋为宁清搓背。   她的动作一滞。   宁清回眸。   吕思椋:“我……我突然有些不舒服。”   吕思椋丢掉手中鹅卵石,回到岸上,匆匆拭干穿衣。   宁清游到岸边,抬头问她:“何事如此急促?”   吕思椋只道:“宁清,你只留在此地,不必跟来。”   她匆匆离去。   宁清并没有犹疑,也很快上岸穿衣。   数百米外,郭君毅低低一声“皇兄”,却被吕思椋听到。   雍正是吕家女儿做鬼也不能放过的大仇人!   纵然今生失去了前世记忆,初见罗昀祯,就是莫名憎恨。   待记忆恢复,家族血仇,不共戴天!吕思椋想世间没有任何事可阻挡她去复仇,去不顾一切地复仇!   吕思椋看到了罗昀祯的身影。   她拔下发簪。   发簪中空,内藏剧毒“百草枯”。   听闻“百草枯”农药,只要喝下一口,五脏内腑当慢慢侵蚀腐烂,受尽痛苦而死。   “百草枯”致死率,基本百分百!   她只要将发簪内少量百草枯注入雍正体内……   纵然他转世重生,也是血肉之躯。   她不要他立刻死去,那样太便宜他了。她要他受尽折磨、受尽痛苦再慢慢死去!   吕氏家族,不是惨死就是生而为奴,连死去多年的爷爷都被开棺戳尸……   纵然前世的惨死,今生回复记忆,她仍然对家族大仇人——雍正,恨之入骨!   她要他不得好死!   吕思椋躲在一株树后,前方十余米处,就是大仇人。她已经拔下发簪,就要冲出去。   冰冷的铁钩,抵在她的脖颈上。   吕思椋没有回头,知道身后就是昆刹——雍正的死忠奴才!   昆刹在断腕上装有一只铁钩,反而成为武器。   昆刹在她耳边道:“轻举妄动,当心人头落地。”   “可是铁钩哪里及得上原本的手掌。喏,你的手掌,就在这里!”   昆刹回头,见是琴妖和白虎精并肩而立。两人身后,是一身白衣的宁清。   琴妖一把长剑,指着昆刹的后心。   罗昀祯和郭君毅都已经听到动静。   几人才能合抱住的古树后,转出一群人。   昆刹的铁钩抵着吕思椋的脖颈;琴妖的长剑指着昆刹的后心;白虎精紧跟女主人,戒备眼神看着罗昀祯。   昆刹后心感受到剑尖,仍然向主人禀报:“此女手中发簪有剧毒,毒性极强,主人千万小心。”   罗昀祯面对宁清,道:“我是寻我……前世的弟弟而来。你让你的人放手,包括奉上那枚发簪;我让我的人也放手。我们就此离开此地,好吗?”   琴妖:“此地原本就是神女隐居所在,岂容尔等说来就来,说走就走?”   罗昀祯:“此地竟然有主子未发话,奴才先开口的规矩?”   宁清:“现在不是大清朝。更何况即使数百年前,不管哪个朝代,此处山林,从未有主子奴才之分!”   “大家就不并做这些无谓的口舌之争了。”郭君毅上前,伸手向吕思椋,“发簪给我,皇兄之前开口,自然是说到做到。拿到发簪,彼此放手,我们立刻离开!”   吕思椋笑了:“不是我不肯相信你,只是你我一样,都只是听令的。我们这边,宁清为首;你们这边,他为首。交出发簪也可,要他亲自讨要!”   罗昀祯却远远站一边,只道:“此女恨不能与我同归于尽!”   郭君毅伸手去拿发簪,吕思椋柳眉一竖:“信不信我拿这毒簪子在你手上刺个透明窟窿!”   郭君毅的手停在半空中,并不缩回。   昆刹的铁钩在她细嫩的脖颈上划出一道血痕。   吕思椋:“有种你杀了我!宁清会让你们主仆就此葬身山林!”   她说到这里,突然顿住了,又问:“宁清,倘若我死在此人手里,你能为我报仇吗?”   宁清立刻看明白她的心思:“你死在谁手里,我自然是杀谁报仇。却和旁人无关!”   吕思椋流下眼泪:“我拿我的性命来求你,我死后,你将这发簪中的百草枯刺入雍正的喉咙,好吗?”   宁清:“你越这样我越不会助你完成心愿。否则我会觉得是我逼死你!”   吕思椋泪如雨下:“左右你不肯助我完成心愿,我看着仇人在眼前却没法报仇。要这性命何用?不如死在这里!”   她伸手握住铁钩就往自己脖颈上用力滑。   “不要——”郭君毅离得最近,伸手去挡——铁钩在他手掌上滑出一道深深的口子,鲜血直流,几乎将整个手掌划成两截。   毕竟他前世是王爷,昆刹一惊,当即收起铁钩。   琴妖眼疾手快,一剑割去他断腕上的铁钩,紧接着长剑从昆刹肩胛处刺入,又刺进树身上,竟将个昆刹活生生钉在了古树上!   吕思椋脖颈一道血痕,郭君毅却是伤得不轻当即倒地。   吕思椋手持发簪刺向罗昀祯,对方却是不闪不避。   宁清挡在了罗昀祯面前,吕思椋急急将发簪从宁清肩处滑开,一个踉跄险些倒地。   “前世,我已经为你报仇了,我亲自刺杀了他。”宁清对她道。   “家族血仇。生生世世,我也不会放过他!”吕思椋冲她摇头道。   宁清:“你以为你这么容易报仇吗?”   罗昀祯:“还好宁清及时阻拦,否则,那枚发簪之毒,只会到刺客体内。”   罗宅古董,包括大内宝库中一件可当背心穿的软甲。刺客行刺,他只要举臂一挡,对方手中的利刃,只会被软甲“反弹”回刺客身上。   怪前世他一时心软疏忽,对重伤神女缺少提防,让神女贴身接近,才最终得逞。   原本生为皇帝,是没什么机会遇到刺客的。   前世有过那样的教训,今生他又怎会犯同样的错误?   吕思椋质问她:“你爱上了他?”   宁清:“不可能!”   吕思椋放声大笑,笑中流泪:“你哄谁呢,倘若你不是爱上他,何至于如此护他。宁清,事已至此……”   她将手中发簪刺入宁清体内,才低声道:“休怪我无情!”   宁清倒下,罗昀祯一把抱住她,脸色大变,抬头冲“刺客”道:“你……你竟然……”   吕思椋扬手,一模一样的发簪,如愿刺入罗昀祯的喉咙!   两枚发簪,一模一样。一枚暗藏麻醉剂,刺入宁清体内;另一枚暗藏百草枯,刺入罗昀祯体内。   琴妖和白虎精见主人中毒,不知真相,大惊下双双抢过昏迷的主人。   昆刹拔下剑奔来,肩头流血如注而不管不顾,以剑刺入“刺客”后心,这才抱起主人,离开原地。   今生的“百草枯”,论剧毒与痛苦,竟能胜过千百年几乎所有□□呢。   罗昀祯的五脏六腑,都在慢慢被“侵蚀”,当下是生不如死,偏偏一时不得死。   可他终究会死去,内脏都在“腐烂”。   他想回到大清,他想重新做回帝王。   可如今,他只想快快结束痛苦,哪怕在今生,在普通百姓身份,过完余生。   昆刹拼命找医生找药,但都说无治。   罗昀祯终于一心求死了,却已然昏迷难以说出心思。   极度的痛苦中,他突然想到,前世,几番文字狱,将许多读书人投入大狱,各种大刑,可有这“百草枯”之痛之苦?   也许是报应呗。   生命的最后时刻,罗昀祯在极度痛苦中盼望着死亡,没有盼到“无常”,却是许多冤魂,层层叠叠,在周围围绕,哀吟着向他伸手——是在索命罢。   “朕身为帝王,又岂能向你们这些恶鬼低头?”   罗昀祯终于忘记了痛苦,仿佛还是那个帝王装戴朝珠的雍正,睥睨四下,冷冷道。   吕思椋死了。   宁清没有将她下葬,而是在地穴隐秘处,找出原本为自己准备的玄冰棺,将红衣女孩的尸首装置其中。   玄冰棺可保尸身不腐。   她在棺中,红颜如昔,仿佛在沉睡。   琴妖变回古琴,白虎精变回白虎。   宁清将玄冰棺从地下搬到地上,时时坐在棺前抚琴,白虎静静卧一边聆听。   郭君毅抱着大捧红玫瑰而来,放在棺前。   “她……还能复生吗?”他问白衣女子。   白衣女子停止抚琴,抬头,只道:“她在我心中,从未逝去!”   雪姝的笑容,如光风霁月。   而红颜,可有在玄冰棺中——苏醒的那一天? 作者有话要说:  故事到结局,咳,终于可以说,此文其实是—— BG+GL! 以及开新文啦,古耽,青衫青楼公子情,文案中直接戳橘色链接,求收藏! 小说下载尽在http://www.bookben.com - 手机访问 m.bookben.com--- 书本网整理 作品仅供读者预览,请在下载24小时内删除,不得用作商业用途;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